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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下東方點講普通法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1127/00184_001.html

正評=同意下面GE論點

CASE LAW在HK沒問題啦
但喉舌報不會告訴大家普通法=假定無罪,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大陸法剛剛相反,所以政權告爽爽

香港參考和選用香港以外普通法地區的案例,便相等於接受外國的一些社會習慣和價值觀念,與香港本地情況可能有所衝突。
港共的確很不喜歡西方那套來HK

特別是普通法的法官是政治任命而不是像大陸法那樣按學養及專業能力來任命
笑了,1 HK的也是政治任命
2 大陸說學養和專業? 黨的學養和專業,另外學養好像是支 那字..
3 HK的也講究個人質素和專業
(而個人質素除了堅持法理外也可以是親共)

當與《基本法》有衝突時,普通法法官的解釋便可能只有由全國人大釋法來否決
還可修改基本法的
事實上支 那釋法反而變了人治
而法官的不是釋法權
第一個CASE那個叫立法權,而且還不可亂立
要有理據和參考UK

英美處理的方法往往是用大陸法的原則,制訂新的成文法來克服由此產生的問題。
1 英美有民主
2 大陸法要把每一個情況寫齊令法律條文過長
EG 搶100罰多少,搶200罰多少ETC
普通法便按情理由法官判決
Good1Bad2
2014/01/08, 6:33:26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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