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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頭條 】麥齊光曾景文罪成 公務員人人自危

上台僅12日即落馬的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其好友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假扮對租單位呃租津70萬元一案,六項控罪昨被裁定全部罪成,二人即向法庭表示願意歸還騙款,另加等於騙款兩倍的利息。但根據以往案例,騙房津的政府官員大多獲判緩刑,麥及曾兩人昨亦獲准繼續保釋候判,二人或可避過牢獄之災。由於公務員當年對租單位極為普遍,不少公務員擔憂自己會隨時中招惹官非。

詳情請留意今日《蘋果日報》A1報道
Good0Bad0
2013/06/24, 9:06:08 上午
本貼文共有 8 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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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06/24, 9:30:19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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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次你仲唔仆街含家產?
#22013/06/24, 9:33:31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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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06/24, 9:34:57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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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搞錯?緩刑咋
窮人既話一早入左去坐
#42013/06/24, 10:23:04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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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唔仆街
#52013/06/24, 10:28:58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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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
今次唔係對租同自已親戚租咁小野,直頭租自已層樓。
#62013/06/24, 10:31:48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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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緩刑係case by case basis,唔係跟案例。) ) ) )
唔認罪,毫無悔意,仲要全部荒話,breach of trust,點緩刑俾你?
tariff 同 sentencing guild-lines 就跟案例
#72013/06/24, 6:55:27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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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公務員當年對租單位極為普遍...
咁而家仲會唔會呢d仆街厄租津?
#82013/06/24, 6:58:31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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