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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諾登與王立軍模式
亞洲週刊 江雁南
2013-06-23
封面專題
斯諾登與王立軍模式

滯港的斯諾登會如何對抗美國引渡?沈旭暉探討王立軍模式的可能性及聯想空間;許楨則認為香港不宜高度介入,不要通緝,否則是愚蠢的行為。

美國「叛諜」斯諾登藏身香港,揭露美國政府監控國民通訊內容,迅速成為引爆全球的大新聞,斯諾登六月十二日晚上接受英文《南華早報》訪問時說,「我來這裏不是為了躲避司法;我在這裏是為了揭露罪惡。」作為美國可能的頭號政治犯,他的下一步去向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但斯諾登表示,「我打算讓香港法院和香港人民來決定我的命運。我沒有理由對你們的制度產生懷疑。」

但如果斯諾登滯留香港,何種計劃才會是他最好的選擇。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主任沈旭暉在接受亞洲週刊訪問時提出幾種可能性,而其中的一種假設——斯諾登會否採用王立軍模式?

二零一二年,王立軍進入美國駐重慶總領事館,並滯留約一天,曾考慮提出政治避難申請。但後與中方官員見面,最終自己選擇離開總領事館,並被中國國家安全部高級官員帶往北京並開始接受調查,當局認定為叛逃事件,最終走上審判席。事件在國內外引起巨大迴響。

沈認為,假設斯諾登秘密把所有資料送到中國駐港機構,即王立軍模式,他把訊息一部分向中國或者俄羅斯提供,讓其機密全面曝光,令世界見證美國的不公義,希望得到世界支持。然後回美國自首,若回國被重判,也有望得到寬大處理。

不過沈表示,這一切的可能性都建立於假如斯諾登希望中國判斷其資料足以到達中國國防外交的層次(可以淩駕港美引渡協議),斯諾登需要向中國證明機密的價值。對中國而言,會得到反擊美國批評中俄使用駭客(黑客)的理據,假如他真的有極重要機密被中國掌握,足以在關鍵時刻和美國討價還價。對俄國來說,也是如此。

獲耶魯大學文學碩士、牛津大學政治學博士的沈旭暉認為,政治庇護只能個案具體研判,美國以往則經常考慮所屬國人權狀況,例如以擔心中國異見人士在中國被酷刑為由而提供庇護。假如中俄相信早前報道,其他洩密的美國人在國內受到酷刑逼供,足以成為提供庇護的原因。

對於香港是否是久留之地,香港智明研究所總監、亞洲週刊專欄作家許楨表示,因為香港不是一個一般的城市,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而且中國跟美國的關係非常的敏感,有競爭也有合作,所以如果香港政府把這個事情太過當一回事,或是太高度的介入的話,那反而是很愚蠢的行為。「所以,很簡單,不需要通緝,也不需要特別積極、特別消極地去應付美國的司法部門,用他是否在香港合法的居留的這種方法就很容易。」

如果斯諾登滯留香港,那麼反過來就是對港府政治智慧的考量。沈旭輝分析說,假設港府根據港美引渡協議而不認為他是政治犯,北京亦不將之演繹為涉及國防外交,將之送返美國。好處是按章處理,減少政治演繹,美國亦暗中欠北京人情,但港府會被國際左翼批評為出賣正義,因斯諾登的披露可被演繹為涉及國際人權。

但如果港府根據港美引渡協議,定義他是政治犯,而其他國家拒絕接受,他滯留香港。沈認為,好處是港府掌握主動權,得到國際一些掌聲,但會被美國質疑偏頗,北京會被質疑幕後主使,而且日後可能令香港成為類似案例的目標地區。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港府根據協議,定義他是政治犯而不予理會可能是最好的選擇。他離港後不知所蹤,也許是獲中國協助出走,也許是被美國暗中取回,一如二零零八年香港拒絕美國要求引渡一名伊朗人,他被美國指為軍火商,此人至今行蹤不明。

持美國護照的斯諾登,可以在港合法逗留九十天。對於斯諾登是否有投奔他國領事館的可能,許楨表示,哪怕是大使館,都不可以給任何人外交豁免權。只是斯諾登的所在國或其司法機關不一定要進去執法而已,但這也非長久之計。

至於斯諾登是否會申請難民身份,許認為,單純是因為中國政府或香港政府的一些舉動,然後通過聯合國難民公署給他一個難民的資格,而不顧美國政府和司法機關的立場,他覺得這個也不可能。

而沈旭暉所提到的王立軍模式,肯定會為任何一方都帶來很多的聯想空間,也為中美關係和京港關係,投下微妙的變數。 ■
Good0Bad0
2013/06/22, 5:06:1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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