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回覆警世:馬家健案…好似當年送中條例既套路馬家健案,事主因為畀同伙濕鳩師爺誤導認罪,背後係因為律政司堅持要告,無辜坐左五年,但主犯洪志謙唔使受刑(actually因其他罪名坐左兩年)成件事好有陳同佳味道應該社會上開始有聲音話點解唔告洪志謙,但由於法律上唔可以重覆檢控(有睇電影導火新聞線會知點解)我估可能大公文匯好快會發功,要求檢討一罪不兩審然後律政司修改法例容許再次檢控,然後將之前冇被定罪既手足再拘捕再檢控希望我估錯002021/08/22, 3:21:41 下午引用快速引用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