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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正積極考慮為97年之後出世嘅香港人提供bno簽證
【🇬🇧英國下議院委員會提港人移居報告 建議BNO計劃更具彈性 防止中共滲透】

BNO計劃啟用至今約半年,除了在香港有廣泛討論外,英國政界亦有不少建議,嘗試在各方面令更多人受惠於這個因應國安法落實而衍生的計劃。

英國的下議院內政事務委員會(House of Commons Home Affairs Committee)日前發佈港人移英途徑的研究報告,並仔細列出委員會建議改善的方向。在委員名單中,我們不難看到有例如Tim Loughton MP、Stuart C. McDonald MP等一直聲援香港抗爭的議員,因此報告的建議對香港人而言,是非常正面的。

然而,英國政府會否照單執藥般全數採納,卻是未知之數。不論如何,英國政界持續關注香港BNO計劃以及政局實屬正面,日後在與英國政府交流時,便更有依據去提出更多協助到抵英示威者的意見。以下是我翻譯了報告內對政府的建議:

🙎‍♂️針對香港年輕人:
-現時1997年7月1日後出生的年輕人若要透過BNO visa到英國居住,須成為受養人(dependant)與有BNO身份的父母一同申請,導致一批年輕人因政見與家人不同而無法到英國。內政事務委員會建議政府應該容許這些年輕人只要可以證明父母擁有BNO身份,便可以獨立申請BNO visa到英國定居。
-政府應評估有多少1997年7月1日後出生的年輕人可能因父母無法成功申請BNO visa而無法一同到英國,並為符合這個條件的年輕人提供申請簽證途徑。
-現時青年流動計劃(工作旅行/working holiday)規定要通過抽籤分配名額,這安排不足以支持這批年輕人的規模和需求。政府必須保證與香港政府簽訂的青年流動計劃的雙邊協議的持續可行和有效,並應採取措施取消或提高計劃的名額上限。
-內政部必須緊急解決庇護制度長期拖延的問題,這些拖延導致庇護制度無法成為需要庇護的人獲得安全保障的有效途徑。內政部的庇護個案工作審批人員應接受培訓,並定期了解香港的發展情況。政府必須保證,針對犯罪政策和相關指南明確指出,在香港的某些定罪可能是出於政治動機(即使該罪行在英國法律也屬犯罪行為),並應該進行調查。
-政府應成立專門的個案小組,審查來自香港的庇護申請。
-基於英國和香港之間獨特的歷史關係,委員會建議政府應考慮讓香港學生在英國接受高等教育時學費跟隨本地學生學費水平。

🧳針對BNO visa:
-委員會鼓勵政府成立專責小組,處理香港的BNO visa申請。
-委員會支持對香港BNO visa申請進行情報主導調查的提議,以識別和篩選出打算成為監視和舉報在英國的BNO社群的中國代理人。這進一步加強了成立一個了解香港問題複雜性的專家個案團隊的需要。
-委員會擔心某些BNO visa申請人,尤其是年輕人,無法在前期負擔英國醫療保健費(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 IHS),建議內政部為香港人實行基於資產審查的費用豁免。
-跨部門小組必須制定明確的融入計劃,涵蓋從就業到語言問題,以鼓勵香港人融入並促進社區凝聚力。小組又必須確保香港人獲得他們在英國學習、工作和參與公民和社區生活所需的資源和支持。該小組應發揮關鍵作用,確保修訂後的估計抵英人數傳達至地方政府,以確保地方政府能夠有效地針對需求進行規劃。
-我們擔心,BNO visa的申請要求可能會變相令收入較低的夫婦,以及由於香港的社會壓力而無法同居的同性伴侶陷於不利地位。內政部應評估其對公平的影響,以確保此問題和其他可能由香港社會情況引起的問題得到充份考慮。
Good1Bad0
2021/07/08, 8:14:02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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