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蘇錦樑: 無法律基礎需要諮詢,所以唔需要諮詢長毛問局長:法例規定行會決定必須諮詢通訊局。係咪諮詢左一次之後,因為唔再諮詢無犯法,所以唔再做多次諮詢。局長回應: 2012年諮詢左,即符合法例。所以,後來行會係2013年新加的原則,當中包括循序漸進,無需要再次諮詢通訊局,因為沒有法律規定,沒有違反法例。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419777明白了!!002013/11/08, 5:27:29 下午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