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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 無法律基礎需要諮詢,所以唔需要諮詢
長毛問局長:法例規定行會決定必須諮詢通訊局。
係咪諮詢左一次之後,因為唔再諮詢無犯法,所以唔再做多次諮詢。

局長回應: 2012年諮詢左,即符合法例。所以,後來行會係2013年新加的原則,
當中包括循序漸進,無需要再次諮詢通訊局,因為沒有法律規定,
沒有違反法例。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419777

明白了!!
Good0Bad0
2013/11/08, 5:27:29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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