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回覆
警截查過程矛盾 兩學生脫罪
【本報訊】蒙面休班警前年11月警察宿舍外截查一對年輕男女,稱在兩人身上搜出裝有腐蝕液體的酒樽及無線電通訊器,警員吳太盛一度懷疑液體是汽油,竟用煙燃點測試。案件昨裁決,庭上自評「愚蠢」的吳與同袍對截查過程的證供有出入,無法證實物件是從被告身上搜出,裁判官黃士翔裁定年輕男女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三罪不成立。


遞飲品感謝劉偉聰

散庭後女生與朋友相擁,喜極而泣;男生向其代表大狀劉偉聰遞上一支飲品並微笑說:「劉大狀,多謝你。」

被告為案發時17歲的姓冼中五男生,及在英國大學修讀法律的女學生湯嘉欣(20歲),被指前年11月18日在葵涌葵馥苑外巴士站管有高濃度腐蝕液體及思疑漂白錠,意圖作非法用途。冼另被控無牌管有對講機。黃官昨裁決指,警員吳太盛及警長林金池的證供多處矛盾。吳稱和林在閘口附近看守,林卻稱在花槽煙灰缸位置,兩位置相距甚遠,煙灰缸位更不能觀察閘外情況。吳稱其後在馬路中央截停男生,逃跑的女生由林追截;林卻稱他們同時截停兩被告。吳自言只負責搜查男生,沒留意林如何搜查女生,但林稱吳曾負責看守兩人。

及後到場的警員聆訊時供稱曾問男生:「背囊係咪你㗎?」男生答:「係嘅,係我嘅。」黃官質疑先不論這是沒警誡的查問,警員記事冊及證人供詞沒記錄對話,法庭若依賴有關招認定罪不穩妥。

早前聆訊期間,警員吳太盛曾指當時因懷疑酒樽是汽油彈故做測試,自認用了「愚蠢方法」,解釋謂:「我倒咗少少出嚟,試用煙仔(燃)點,我只係想測試下佢會唔會着(火)。」

案件編號:WKCC4307/19
Good1Bad0
2021/04/15, 2:58:12 下午
引用快速引用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回覆
請先登入以發表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