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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首應訊 向友打眼色 棄申保釋 定高院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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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首應訊 向友打眼色
棄申保釋 定高院審

【本報訊】12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上月遣返香港後,瞬即被控違反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還柙地點更成謎,直至其強制檢疫令至本周初屆滿,案件昨再訊。首度現身的李宇軒看來精神飽滿,多次望向公眾席,一度向友人「戚眉」打眼色。李宇軒續由非家屬委聘的大狀羅達雄代表,沒申請保釋,並放棄保釋覆核權利,案件將於高等法院審理,下月18日處理交付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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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30歲)面對三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李昨身穿白色恤衫、手持文件步入犯人欄,久未露面的他精神飽滿,回答「明白」控罪詳情時聲音響亮。有市民向他揮手,李亦打眼色示意。


■李宇軒昨應訊後由警方車隊押走時,大批在場守候的記者即舉機拍攝,亦有聲援人士舉起紙牌以示支持。


■多名荷槍實彈警員昨在法院外持槍戒備。


控方無交代有否設陪審團

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李繼續由大狀羅達雄代表,同場另有指示律師陳天立。控方稱已索取法律意見,案件將於高院審理,但控方未有交代是否設陪審團。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下月18日,以處理交付審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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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庭後,記者蜂擁而上包圍羅大狀及陳律師,追問是否李親自委聘、何時委聘、誰支付律師費、有否與李會面,以及李為何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兩人一概不回應。其間陳拒派卡片、更拒透露姓甚名誰,直至記者問他是否陳天立時,他才點頭承認。

被問及是否官派律師,陳表明:「絕對唔係官派律師,當事人嘅意願係唔想透露任何信息。」記者追問為何他說自己並非官派律師,陳答:「我知道自己唔係就唔係囉。」僅透露李正申請法援。及後一眾記者持續包圍並追訪兩人至停車場,陳面有難色地表示:「唔好逼我,我都好難做。」

案件於上月24日首度提訊,李缺席聆訊,控方透露他已會見代表大狀,惟庭上不見大狀、亦不見李的家屬。至同月31日,案件二度提堂,李突然由大狀羅達雄代表,惟羅拒向傳媒透露詳情,包括李所還柙地方。李的胞妹更稱,羅大狀並非她替胞兄安排的法律代表,她亦是看傳媒報道才得知胞兄有代表大狀,惹外界猜測官派律師之嫌。

李被控三罪,首罪指他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前助理Mark Herman Simon、律師助理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等,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等,對中、港政府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為。

第二項控罪指李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串謀黎智英等協助他離開香港到台灣;最後一項控罪則指他去年8月10日在其位於沙田希爾頓中心住所內,無牌管有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等。

案件編號:WKCC1107/21


■李宇軒早前遣返香港後即被控違反國安法。



Good0Bad0
2021/04/08, 12:55:25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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