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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訪查竟揪出獸父性侵女兒 全因警察離開時多說這一句
簡姓男子與妻子離婚後,與30多歲的女兒一起住在新北市某地,因為女兒患有身心障礙,時常會有警員到住家查訪,前年4月間,警員前往查訪時,發現簡男的女兒突然掩面哭泣,警員告知「如果妳有不愉快,可以到派出所聊聊?」沒幾天,簡男的女兒就前往派出所,向警員表示自己遭父親性侵,由於女兒指證歷歷,簡男被送辦,基隆地院法官近日審結,認為簡姓男子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判他有期徒刑10年6月。

據悉,簡姓男子有家暴前科,與妻子結束婚姻關係後,就與女兒同住在新北市某處,女兒已經30多歲,因為情緒不穩定,經過醫生診斷,的確患有身心障礙,為了方便照顧女兒起居,簡姓男子還要女兒晚上與自己睡同一張床上。

因為簡姓男子情況特殊,時常會有社工、警員前去查訪,有一次,警員前往時,發現女兒獨自在屋內哭泣,一開始以為是疾病發作,但不放心的警員,離開時向女兒表示,如果有不開心的事,可以到派出所聊聊,不要獨自1人面對。幾天後,女兒就前往派出所,她向警員指出遭到父親性侵,警方立即通知社工,並帶著女兒到醫院驗傷。

法官在審理時,認為女兒已經滿30歲,且有自理能力,不需要與父親同睡一張床上,加上女兒對父親的獸行指證歷歷,認定簡建男子觸犯對心智缺陷的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突發中心戴之聖/基隆報導)
Good0Bad1
2021/01/18, 10:46:50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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