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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誇大證供指控女子飛磚襲擊 警庭上狂改口供 磚細一半 距縮兩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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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誇大證供指控女子飛磚襲擊
警庭上狂改口供 磚細一半 距縮兩米

【本報訊】警方去年11月發射逾千枚催淚彈強攻中大,引發市民連日在附近示威聲援。一名家住港島半山的女子,被指於沙田沙燕橋掟磚企圖襲警昨受審。警員供稱清除路障期間,被告大叫「黑警,收隊」並向他掟磚;惟盤問下多番改口供,對誇大證供直認不諱。辯方指掟磚指控全是虛構,警員不但沒有撿取涉案磚頭作證物,亦沒有拍照,更在庭上將磚頭體積講細一倍,以令人相信被告夠力掟出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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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被告鄭卓敏(39歲)否認去年11月13日在沙田鄉事會路與大涌橋路交界,企圖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24530徐德華(譯音)。

現駐守港島衝鋒隊的徐供稱,當晚10時與同袍在上址清理路障,其間身穿紫色上衣、藍色褲的女子向他大叫「黑警,收隊」,左手拾起路旁的一塊磚頭。徐見狀兩度警告,並威脅使用胡椒噴霧,但被告仍將磚掟向他。徐稱觀察被告近十分鐘,兩人相距七至八米,磚頭則長十厘米、闊五厘米;磚頭最終未有掟中人,但在他腳前落下。


■被告鄭卓敏離開時婉拒聲援市民好意,稱不用撐傘掩護。


「我數字敏感度較低」

辯方盤問指,許的記事冊及翌日錄取的口供均指與被告相距十米,且對他警告一事隻字不提,更沒描述掟磚動作。徐起初稱前一晚重溫口供時突然憶起現場情況,承認記錯;後來改口指其實一星期前已記起,但未有更正口供。辯方質疑:「向被告發警告咁重要嘅事,不是應作記錄的嗎?」徐坦言無可否認,「係我過失」。根據記事冊,徐於晚上10時8分發現路障,相隔4分鐘才察覺到被告,10時15分作出拘捕,辯方質疑觀察10分鐘的說法實屬誇大,徐直認不諱。

辯方又指,口供形容磚頭長20厘米、闊10厘米,惟徐庭上改口為長10厘米、闊5厘米,他解釋:「我量度形狀、數字敏感度比較低。」。。。。。。。


警誡供詞無提掟磚

被告當晚由女警周嘉欣(譯音)錄取警誡會面,惟周在警誡供詞中並無提及掟磚指控,反而指稱被告因非法集結被捕、並在被捕期間襲擊徐,徐確認。辯方指這跟徐說被告是掟磚後被捕的說法有天淵之別,徐否認。聆訊押後至下月6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STCC1717/20





Good0Bad0
2020/09/23, 2:47:3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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