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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道具入罪 -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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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道具入罪 - 林夕


《愛.回家》(電視截圖)

第一次看《愛.回家》,傻傻的對着兩隻膠手套,一看再看,研究那張聲稱要嚴肅跟進的出事圖,何以嚴重到要緝拿涉事人員。

大台回應在公司看來,事出巧合機會比較低。 。。。。。。。。

無論是誰的惡作劇,或者有意暗撐萬惡亂港分子,如果兩隻黃手套確實觸目驚心,所有工作人員加演員都不可能沒看見,都有嫌疑,沈默就是幫凶啊,怎麼不立刻義正嚴辭把手套掛成政治正確的形狀?只要求編導辭職,就是縱容幫凶。

黑白顛倒,大概人都癲到一個點,我怎麼看,也看不出是「五一」抗爭手勢。。。。。。。。

據說編導若不肯自動請辭,當局會以國安法理由報警;有時消息人士,信打死人都唔信會關國安法事。國安警察抵達大台,對該名編導有什麼好說,雞毛蒜皮才懶得理你,大台雖然有方丈風範,但如果犯法就係犯法,容許犯法職員請辭,就讓他打包回家逍遙法外,豈不是知情不報,罪同嫌犯?

繼以言入罪之後,再有以手勢入罪、。。。。。。。。。

看來「劇情如有雷同,實屬巧合」已經不夠用,以後要「對手勢道具顏色如有聯想,。。。。。。。。

搞到草木皆兵,步步驚心,實在為大台擔心,為電視收視率慣性進一步解散,選擇百花齊放開心。




Good0Bad0
2020/09/19, 11:52:45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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