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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的騙術,合流的明天(區家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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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的騙術,合流的明天(區家麟)



每次聽到「依法」兩字,就想起《警訊》名句:「騙徒行騙手法層出不窮」。

「依法」很動聽,很多人酷愛規矩;在一向無法無天的國度,今時今日「有法可依」,會感動流涕,正常。

特區權貴的標準官話,謂國安法不會影響市民日常,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各種自由,「依法享有」四字,蠱惑。

關鍵不在依不依法,而是究竟依甚麼法,若是依循惡法、嚴刑峻法,把武器裝扮成法律,以法律唬嚇自由、「依法享有」等同「依法受限」、等同「一把刀放在你頭上」。

法律條文是死的,。。。。。。

若然從立法、。。。。。。


12港人案驗證中共「陽光司法」

香港立法會被架空,香港警察公安化,檢控機關一人獨大,法官判案逆我者遭舉報。一眾特區黨衞兵推崇國安法,常謂內地法制的原則與保障人權方面與香港「一致」;所謂一致,原來是香港靠攏內地,水乳交融,合流一致。12港人涉偷渡被中國海警抓捕後的遭遇,正是內地法制照妖鏡。

無了期羈押—香港法例,警方只能扣押48小時,不起訴就要釋放或保釋,上庭之後則由。。。。。。。

律師家屬不得見—漫長的拘留,家屬不得見,委派律師亦被留難遭拒門外,涉案人如墜黑洞,音訊全無。受家屬委託的律師,甚至受強力部門關心勸退,叫他們不要多事,不要向記者講話。當事人與外界斷絕連繫,又不明白自己的法律權益,心神脆弱,容易招供悔罪。所謂陽光司法,公平審訊,亦無從說起。

安插罪名悉隨尊便—12人偷渡失敗被捕,。。。。。。

在香港,縱使公檢法系統淪陷,殘留的制度下,法庭審訊仍然公開,被告可以聘請自己信任的律師辯護,扣押期間仍可與外界通訊,議員與太平紳士可以探望。在內地,陷獄者在「陽光司法」中人間蒸發,家屬公開哭訴指控要無比勇氣,既憂慮被關押的親屬遭報復遭酷刑遭加監,每點藥物每封書信都要乞求;強大國家機器下,沒有抗辯機會,更可能成為外交角力的人質。

風高浪急,香港人瞥見「依法」的騙術,預視合流的明天。




Good0Bad0
2020/09/17, 8:11:18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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