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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撚線? 保釋條件要60萬保釋金?
#高等法院第一庭 #保釋申請
#黃崇厚法官

黃(29)🛑已還押28天 申請保釋(#20200116上水 製造爆炸品:通渠水、天拿水、硫磺)

案情:
基於控方講到1999,案情未能盡錄

警方上門的第一天在被告家中找了7小時,完全找不到爆炸品。隔了一天,連同家人被捕後,警方很快便聲稱於被告屋外泥地找出,被聲稱存放爆炸品的膠袋,而警方搜索期間,被告人,甚至無任何其他人在場(控方指警方說法為被告人在場)。

其屋內只找到7種對於被告職業上及居住環境中十分尋常的物品(被控方指稱為爆炸品原料),而其餘所謂組成物質,以及黃色膏狀物,是在其屋外公眾能使用的泥地中找到。

控方稱被告有詳細招認如何製作爆炸品。辯方反駁其招認為絕對有非比尋常的地方(錄影會面中,其供詞及神情,均極不尋常)。

被告第一次錄影會面時有要求律師陪同,而當其家人被捕後,第二次錄影會面,則完全不需要律師陪同,直至上法庭才再次尋回當初的律師陪同。當錄完口供後,其家人隨即獲得釋放,至今其家人從未有任何警方跟進的情況。

⭕️⭕️保釋獲批⭕️⭕️

保釋條件
保釋金 $600,000
3名人事擔保(中學班主任兼訓導主任,任職核數師的中學同學,被告認識多年的友人) 各$50,000
不得離港
住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宵禁:2100-0900
每天報到
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控方證人接觸

需於家中大門,倉庫安裝cctv(以及警方可指定不超過3個位置安裝),cctv需要24小時運作,且有其他警方要求之相關條件,恕直播員未能詳細列出




Source: 法庭文字直播台
Good0Bad1
2020/02/14, 6:25:57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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