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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誣衊劉頴匡無解散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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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誣衊劉頴匡無解散集會


【濫捕成性】

【本報訊】1.19天下制裁集會因警方派出沒有展示證件的便衣人員進入會場要求中止集會,釀成流血衝突,警方其後以阻差辦公和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款拘捕集會主辦者劉頴匡。警方指控劉頴匡由始至終未有按要求解散集會,又指他對警員出示委任證置之不理,涉嫌煽動群眾情緒。惟片段所示,劉頴匡在警方出示委任證後已即時宣佈解散集會。警方又聲稱劉與遇襲便衣人員「其實係認識嘅」,暗示劉有意刁難。律師指出,劉頴匡按警察通例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不構成阻差辦公,亦與雙方是否相識無關,「唔通警察查身份證,名人、慣犯就唔使查?」

記者︰曾偉龍


新聞片段顯示,劉匡宣稱便衣警員已出示委任證,並以咪高宣佈解散集會。

民間集會團隊周日在中環舉辦天下制裁集會,在警方要求下提早腰斬。集會主辦者劉頴匡前晚被警方以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款及阻差辦公罪名拘捕,通宵在灣仔警署扣查,至昨晚仍未獲釋。警方昨未有如常在集會衝突發生後首個工作日召開記者會解畫,僅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作15分鐘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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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改控煽惑非法集結

民間集會團隊昨晚表示,律師與劉頴匡會面後表示,警方昨日下午與律政署開會後,決定再次更改調查方向。劉可能遭落案起訴煽惑非法集結及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件。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在訪問中辯稱,當時集會地點附近有人堵路和破壞閉路電視,主辦方派出糾察維持秩序不果,「冇能力控制在場人士」,故派員入場要求終止集會,但劉頴匡「幾唔合作」,聲稱被要求出示委任證的警員曾與劉面對面開會,「冇可能唔知(認識對方)」。他又辯稱當時情況緊急,「佢(劉頴匡)反而去刁難,要求同事攞委任證,相信係非常唔合理」,其舉措「煽動現場人士情緒,令到我哋幾位同事被暴徒襲擊」,警員撤退期間遭棍和磚塊襲擊,四個警員受傷,包括頭顱和指骨骨折,兩人留院。

吳樂俊進一步辯稱:「有同事畀過佢睇(委任證),佢睇過冇直接呼籲終結集會,反而將個咪畀我哋同事,要求佢自己講呢樣嘢出嚟」。他又指控劉頴匡由始至終未有宣佈終止集會。警方昨日又在facebook發放短片,再指稱警方一直由該組涉事便衣人員與劉頴匡溝通,「大家其實係認識嘅,大家都知道對方係邊一個」。

翻查新聞片段,吳樂俊指控明顯與事實不符。劉頴匡當時不斷要求涉事警員出示委任證,涉事警員初時強調不需要展示,其後一度向劉要求「你過嚟,我畀你睇」;又說按警務條例,在當時環境不適合展示委任證,激起眾怒,有在場人士向他施襲,擾攘期間,劉頴匡宣稱該警員已出示委任證,並立即以咪高峯宣佈解散集會。


(社內相)


(社內相)


大狀:索委任證是公眾權利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詢問警方的身份證明文件是公眾權利,警方不應濫用阻差辦公控罪,並稱控罪「未必站得住腳」,即使雙方認識亦非拒絕出示的理由,「唔通警察查身份證,名人、慣犯就話連我都唔識?唔成理由」。

律師文浩正亦認為,當時現場沒有緊急情況,便衣警應按警察通例出示委任證,要求警員澄清身份絕非阻撓警員的行為;若警方要求主辦方腰斬集會,需明瞭主辦方需時判斷及了解,不能即時指對方違反條款,「呢個就係警方思路,總之警方覺得唔依佢嘅方法就要拉」。

舉辦多次遊行的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表示,不反對通知書制度明顯向警方傾斜,給予警方過大權力,警方有很多方法可令組織單位違反條款,「擺明要搞你,乜嘢行為都可以違反,遊行人數過多過少、幾點開始」,並舉例指民陣2015年遊行中因領行車輛被警方指行得太慢,包括司儀、司機和糾察的五人被指違反不反對通知書條款被捕,最終沒有提告。


劉頴匡宣佈解散後,數名便衣警員要求他離開。
(社內相)
Good0Bad0
2020/01/21, 2:34:2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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