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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案開庭 激辯「雙重犯罪」 孟晚舟甩身機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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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案開庭 激辯「雙重犯罪」
孟晚舟甩身機會1%


備受海內外關注的孟晚舟引渡聆訊周一在加拿大卑詩省高級法院開庭。圖為孟晚舟去年10月出席預審,在數名保安包圍下,抵達法院。資料圖片

中美貿易戰隨着兩國簽署首階段協議而稍為緩和之際,中美科技角力卻因華為太子女孟晚舟引渡案正式開庭而拉開戰幔。孟晚舟引渡聆訊經過多輪庭前預審,當地時間周一終在加拿大溫哥華法院開庭審理,控辯雙方就孟涉匯豐銀行是否符合引渡關鍵條件「雙重犯罪」原則而進行激辯。外媒引述律師意見,按過往類似案例,孟脫身機會只得1%,但她或可險中求勝,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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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省高級法院當地時間周一開庭審理孟晚舟引渡案,副首席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將決定孟案是否符合加拿大法律的引渡基本要求:「雙重犯罪」原則,即美國指她在2013年就華為和星通科技(Skycom Tech)關係詐騙匯豐銀行,在加拿大是否亦構成犯罪行為。首階段審訊料為期五日,若引渡符合「雙重犯罪」規則,案件於今年6月繼續;若法院判引渡無效,孟晚舟將獲自由。

加拿大司法部認為,匯豐向孟查詢華為與星通的關係,但孟明知華為控制星通,卻刻意隱瞞,涉嫌誤導及詐騙匯豐;認為華為這種詐騙的行為,在美國或加拿大同樣構成違法,符合「雙重犯罪」。



798引渡申請僅拒8宗

不過,孟晚舟方面卻否認,由於加拿大沒對在伊朗做生意的公司實施制裁,她被指控的詐騙罪名在加拿大不構成犯罪行為。他們又指,根據加拿大法律,欺詐罪名的先決條件是構成財務損失風險,匯豐在此案不面臨類似的風險。

彭博指出,加拿大自2008年來共收到798宗來自美國的引渡申請,加拿大僅拒絕或釋放其中8宗,為此推斷,孟晚舟不被引渡到美國受審的機會只有1%。不過,加拿大律師馬特蘭(Brock Martland)指出,孟案隨時成為該1%,暗示孟或可脫身,原因一是加拿大沒對在伊朗做生意的公司實施制裁,孟被指的罪名因此在加拿大不構成犯罪。

另外,孟案另一關鍵是案件發生在香港,不在美國或加拿大,而加拿大的詐騙法沒有域外司法管轄權。換言之,孟在港犯案,加方也無權檢控。

外交部促早日釋放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昨在孟案開庭前夕,再批美加濫用雙邊引渡條約,認為孟案是一宗嚴重政治事件,促請加方早日釋放孟晚舟。美國智庫戰略及國際研究中心專家路易斯(James Lewis)表示,美方透過美加引渡條約要求加方拘捕孟晚舟是要提醒中方:「他們偷取別人的科技,他們違反世貿的承諾,以前人們會說:『他們是發展中國家,誰會在乎?』不過,當你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你不可再這樣做。」

美聯社/彭博社/澎湃新聞網
Good0Bad0
2020/01/21, 12:39:04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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