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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止暴制亂」的四個錯誤 浸大宗教及哲學系助理教授 - 陳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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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止暴制亂」的四個錯誤
浸大宗教及哲學系助理教授 - 陳成斌



自特區政府在上周末不理民意強推《禁蒙面法》以來,街頭暴力衝突迅速升級,眾多地區交通癱瘓,有人甚至戲言特首成功為市民爭取「三罷」。亦有人認為,特首明知民情反對,還是要強推此法,根本就是想令局勢升溫,使得她能在緊急法的護航下無限擴展權力,更可延後甚至取消即將舉行的區議會選舉。

各式陰謀論耳語相傳,可見政府和民眾互信嚴重不足。弔詭的是,最能澄清一切謠言的方法,是成立有法定地位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去查清真相,而這正是市民的五大訴求之一,政府卻斷言拒絕這個合理訴求。歸納起來,特首和政府至少犯了四方面的錯誤。

首先,他們似乎並不認為自己有錯,或最多只承認是一些小錯。在這樣的前提下,問題當然是出在反抗的一方,於是政府不斷找藉口,從外國勢力到港獨分子,帽子亂扣一通,就是不肯承認根本就是當權者的施政有嚴重失誤,逼得民眾群起抗議。

第二,特首基本上不會聆聽民意。有學者甚至將之命名為「林鄭月娥式回應」,意指所謂的特首與民間對話,基本上都是以不理會市民的訴求告終。例如在早前的對話會,大部份發言的市民均反對禁蒙面法,但特首還是一意孤行。

第三,即使在少數情況下政府願意回應,但往往已是錯過了解決問題的黃金時機。例如6月9日百萬人大遊行後,如果政府願意停下來而不是繼續推動修例,之後的衝突便不會發生,亦不會變成五大訴求,再演變成現在的困局。

最後,亦是最重要的是,這個政府似乎當了自己是主人而人民是奴隸。例如最新民調顯示,現在已有八成人反對林鄭繼續當特首,但她還是不理會民意,只會不斷強硬應對,以為只要容許警察「止暴制亂」,「暴徒」便會消失。以強硬手法處理政治問題,又不肯聆聽民意,正是激起民眾越來越憤怒,反抗政府越趨激烈的原因。試問這樣的施政,怎能令人信服?

現在政府與民眾間的互相仇視是一個惡性循環,憤怒的情緒可以很危險亦會隨時失控。在這問題上,著名哲學家瑪莎.納思邦(Martha Nussbaum)在《憤怒與寬恕》(Anger and Forgiveness)一書對憤怒情緒的哲學分析,或者會對我們有所啟發。


「轉化憤怒」引導社會重回正軌

筆者上個月在英國一個學術會議上問到她怎樣看待香港問題時,她就推薦了此書,認為雖然不直接與香港現時情況相若,但亦可用來借鏡。她在書中談論了幾種因受到別人傷害而憤怒的反應,並指出若受到傷害後,單單是為了復仇而反過來傷害加害者使其痛苦,或者貶低加害者的地位,都是不太理想的。

惟有她稱為「轉化的憤怒」,不為單純的報復,而是要推動應有的規範來懲罰加害人,並導引社會重回正軌,憤怒才有其正當性。她在書中用了大量篇幅討論甘地、馬丁路德金和曼德拉三人與各自政府的抗爭經驗,並以此來談論轉化的憤怒與政治抗爭的關係。

雖然上述三位都是著名的非暴力抗爭人士,但更重要的是他們在面對體制不公之時,要如何持之以恒地反抗政權,最終改變不公義的現狀。像馬丁路德金面對的是甘迺迪和詹森當總統的年代,自然較易非暴力抗爭;曼德拉面對的白人政權邪惡得多,使得他曾一度採取破壞公共設施的行動,但堅持不應導致人命傷亡。

某程度上,世人或許過分美化「非暴力」之詞,沒留意到這最多只是「和平」的消極意義;追求諸如公義、人權、民主等價值和制度,才是和平的積極面。

示威者的抗爭固然有不少值得改進的地方。市民犯法,會有執法者處理,但若執法者或當權者倒行逆施卻沒有制衡,社會就會大亂。有公權力的政府是社會最大持份者,理應付上最大責任。現在是政府施政失當,導至民眾憤怒以對。只向無權者踐踏,卻不向當權者問責,是不能解決問題的。惟有徹底地改正政府的錯誤,社會才能撥亂反正。

(台灣《蘋果日報》蘋論陣線供稿)

陳成斌
浸大宗教及哲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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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0Bad0
2019/10/10, 7:22:26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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