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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剛才所講」 -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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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剛才所講」 - 林夕




拿着鐵通亂打人,打得大力打得中要害,就不是打人,是殺人。

雖然「初心」不一定是要取人命,但正真有經驗的暴徒,一向以來行之有效的打法,應該掌握到授命傷人與收買人命的分寸。

正如我剛才所講,元朗屍殺列車事件,白衣人亂打一通,不分年紀不分部位,與蓄意殺人無異,好在那位孕婦沒事,好在只有傷者,不然,就會由殺人未遂,變成有預謀濫殺。

我無知,只看過很多外國勢力拍的警察辦案劇集,不知實際落charge的標準,現在更從無知變成無奈。記憶所及,現在拘不到的白衣人,只控以非法集結罪,可能是交出來當災的卒仔,警方沒他們手持兇器的證據吧。

前夜將軍澳連儂牆斬人事件,兇徒用的是刀亂砍,斬傷了三人,其中前信報記者情況危殆,手肩背中多刀,肺部傷口深而大,肋骨骨折。

正如我剛才所講,有經驗斬人者的分寸一向行之有效,買起人有買起的斬人法,教訓與威嚇下手的部位與力道,不會朝胸部劈、往死裏砍。目前兇徒已經落網,不知會控以殺人未遂抑或傷人案處理。不過,林鄭在記者會表示,對將軍澳持刀傷人案,警方會嚴肅跟進事件,依法處理,並譴責任何暴力。

正如我剛才所講,這豈止是持刀傷人案,唔該唔好咁孤寒,大方一點,列為收買人命案啦,我知未經律政司意見,是沒有這條罪名的,不過,大量示威者不小心碰撞到警員,被控以「暴動罪」,出手就很闊綽。

正如很多人所講,林鄭心地心胸有點問題,什麼叫「任何暴力」,「任何」兩個字綿裏藏針,「激進示威者」的暴力,幾時有預謀要取過任何人性命?與其亂派錢當揞口費,不如藉此事件,讓警方真正嚴肅跟進,發揮警隊一貫精神,迅速破案,緩和警民關係,恢復市民對警隊的信心。

果然,最初警方抵達現場檢獲兩把利刀,沒錄取目擊者口供與翻看閉路電視,逗留十分鐘後便收隊。正如我剛才所講,最後警方得到街坊與議員合力蒐證,終於帶走一名男子協助調查,是為警民合作破案的好開始,民警終於有突破性的關係進展。

至於最新爆出來的警員行私刑凌虐老人家事件,事主只是受軍警打臉打肚射眼、拔腳毛、打下體、用警棍挑撥肛門、塞向嘴巴,雖然有醫管局提供片段為證,涉案警員已經被捕,但不知會控以何等罪名。

但正如我剛才所講,林鄭應會反對「任何暴力」,而這只是暴力,不是性暴力,與意圖雞姦及口交無關,雖然正如前一哥所講,警棍只是手臂的延伸。

林夕
電郵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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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0Bad0
2019/08/21, 3:22:0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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