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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終正寢 - 曾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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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終正寢 - 曾志豪




林鄭作為前英殖時代高材生,講英文流利,講普通話口齒不伶俐,中文水平和她的民望,有待改善。

為了不用「撤回」二字,林鄭費煞思量,終於想到「壽終正寢」這4隻字做代替,但文字用法大錯亂。

「壽終正寢」就是善終,說一個人「壽終正寢」即是壽命去到很長久才到終點,你不會對一個只有三歲的離世小孩說「壽終正寢」吧?

「正寢」即是說死在自己的房子中,也就是一種「落葉歸根」在自己地方離開的安詳。

所以「壽終正寢」應該是一種「自然圓滿而死」的狀態,縱使今天使用時已略帶貶意了。

但林鄭用「壽終正寢」形容《逃犯條例》的修訂,完全「9唔搭8」。條例來到今天,狀態應該是「有待二讀但未能二讀」,一條法例去到這種「半天吊」的階段,如果你說已經「完結」不會再提二讀的話,絕對不是「壽終」,而應該是「夭折」,又或者「中途崩殂」,又或者「出師未捷身先死」。反正這個條例是「非正常死亡」而不是甚麼「壽終」。

為甚麼各界不收貨,甚至更憤怒?因為「壽終正寢」強調的是自然死亡,放在一邊自動失效。那不是一種制度上的安排,而更多是政治形勢的力量,或者是行政長官個人意志的體現,即是今天林鄭弱勢,所以便「壽終正寢」。

但大眾要求的「撤回」是制度上的、客觀的、不以林鄭個人意志為轉移的「終結」。

林鄭說「撤回」也可以三個月後捲土重來,但大律師已經指出,如果撤回再拿出來,便可以重新討論框架,而不是像今天的條例,只能小修小補,差別還是很大的。

政治上的「撚字」大有學問,「日本戰敗」是被侵略國家的用語,日本自己則是「終戰」,終結戰爭,但完全避談「勝敗」的事實。

或許林鄭的「壽終正寢」是形容她的政治生命,她想善終做滿一屆,我送她一句,何必執着,黃粱一夢矣。

曾志豪
電郵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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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0Bad0
2019/07/11, 6:11:10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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