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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無法化解合法性危機 時事評論員 - 沈舟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625/20712362

港府無法化解合法性危機
時事評論員 - 沈舟



面對香港兩次過百萬人反送中遊行,林鄭月娥等官員多次道歉,承認是政府對修訂《逃犯條例》向社會解說和溝通不足引起了市民的擔心、疑慮和不理解。政府是否通過改善解說和溝通手法就可以消除市民的擔心和焦慮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運輸及房屋局前局長張炳良認為,反送中運動導致了港府最嚴重的管治危機,顯示政治制度出現問題,應反思和檢討為何政制失效。現有政制運作失效,不是以改善溝通的治標手段就可以解決的,而必須正視政制基礎賴以建立的治本問題,即港府的合法性問題。

關於合法性(Legitimacy)問題,五年前筆者曾在與王卓祺教授討論民意的一篇文章〈民意背後的正當性追問〉中分析,Legitimacy有三個維度,所以中文有三種繙譯:一是從法律程序維度譯成「合法性」;二是從政治倫理維度譯成「正當性」;三是從社會心理維度譯成「認受性」。

從以上三個維度來解讀港府在修例過程中的合法性危機:林鄭反覆強調修例的「初心」是為了完善法律程序,但因為修例將危害港人切身利益,缺乏正當性,從而爆發反送中運動,重挫了港府的民意認受性。其中的核心,還是港府施政的正當性問題。

修例之害,害在內地沒有司法獨立,一旦修例通過,法治的香港將與黨治的大陸通軌,後患無窮。對於內地是否有司法獨立,林鄭的解釋甚為離譜:「每個司法區域,都有自己獨特司法制度同安排」。習近平今年2月發表文章,重申中國決不能走西方三權鼎立、司法獨立之路,內地黨大於法,司法不公的現象更是層出不窮。同一個Legitimacy,剝離其中神聖的價值正當性內核,只剩下一堆法律條文的合法性,又如何能贏得廣大民眾的認受性?

一葉知秋,《逃犯條例》修訂遭遇空前、廣泛的抵抗,折射出林鄭竭力主張的所謂「中港憲制新秩序」的合法性危機。如果只從憲法條文上強調「香港的所有權力均來自中央授予」,接受中共的全面管治,而不承認「主權在民」的價值正當性,並且通過符合平等、普及程序正當性的普選,達到香港的高度自治,林鄭下台與否,誰來擔任特首,都無法最終化解港府的這種合法性危機。

沈舟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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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0Bad0
2019/06/25, 5:24:43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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