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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文摘】港台勿殺令(陶傑)
台灣嚴正通知香港特府,果然不出本人所料:你修訂什麼逃犯引渡法,藉此取消「一國兩制」,還想利用台灣開路,絕不可能。

台灣不接收香港特區政府「引渡」來的謀殺疑犯陳同佳。

這樣一來,母儀天下的林鄭,加執法公義的保安局局長,口口聲聲不忘初心的為被謀殺的那個港女洗雪沉冤,又反問

「如果被殺的是你的子女又怎樣」的全球流行的「同理心」(Empathy)大愛理論,一下子「初心」崩塌,修訂「引渡法」的「邏輯基礎」,一下子被摧毀,大愛面具不幸被台灣扯了下來。

只有怒從心上起,台灣不要人、港女不雪冤,這邊也要硬上馬。

但此案經特區政府用引渡協議全球一張揚,「港人港審」不可行,唯「港人台殺」,個個都知道快活可行,以後香港成為罪犯天堂尚未可知,台灣卻可成「謀殺自由行」天堂。

台灣如此打臉,香特如何報復?在這方面,林鄭之流畢竟稚嫩。

若換了富有謀略的中國,好,以後每年多放十來對大陸的痴男怨女,以遊客身份,過來台灣互殺,殺完溜回大陸,消耗台灣警力。

專門挑選五星酒店做案,酒店殺一家,你這家凶店以後就鬧鬼,很快關門。

香港特區只能發出「旅遊警告」,凡以下三類人,如欲結伴赴台,特府會勸諭其中一方小心:

1,凡五十歲以上富婆,接受最近三個月搭上之小鮮肉情郎邀請去台灣度蜜月者。

2,凡港男港女,最近激烈口角,女方發現男方忽然認錯,提出為女友台灣慶祝生辰、並哀求你讓他重頭再熱追一次者。

3,任何老夫妻,女方發現老公有小三,大吵大鬧之後,老公突然說已與小三斷絕往來,回心轉意,提出一起去台灣慶祝結婚三十周年者。

若提出去阿里山相擁看日出,女方更要小心,因彼處多懸崖,可以省回一隻大皮箱的成本。

今年十月,陳同佳小朋友將會出獄,出來之後即成網紅,宣布在獄中已歸信基督,社會大愛包容,

特區政府一向鼓勵僱主不歧視釋囚,不如由特府帶頭聘為康文署信差,相信假以時日,亦可對香港有貢獻。

自此只能希望去台灣旅遊的香港人,人人自律,男女同行,或同志結伴,每抵達桃園機場,抬頭見香港特府委託懸掛的告示「香港人不殺香港人」

(或「中國人不殺中國人」),或「退一萬步即使要殺,也不在台灣殺,忍手等下次去到英美歐等與香港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才殺」),則台港關係,有望揭過不愉快的一頁,可逐漸改善了。




https://hk.lifestyle.appledaily.com/lifestyle/realtime/article/20190515/59598888
Good0Bad0
2019/05/15, 2:32:05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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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1 個回覆
#12019/05/15, 2:56:23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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