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回覆
【七年成為賤民】湯渣倡移交保障由"支那公民"變"香港永久居民"
永久居民比支那公民更賤。


【逃犯條例】湯家驊倡拒移交保障範圍 「中國公民」改「香港永久居民」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爭議,律政司長鄭若驊昨(7日)在記者會上稱,坊間提出「港人港審」等五個方案,均「不確切可行」。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8日)早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相信政府是認為上述五個方案均建基於危言聳聽之上,令方案或偏離移交疑犯原則,因此政府認為不可取。
針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所言的「大幅增加了特首的引渡權」一說,湯家驊強調特首只負責啟動程序或拒絕移交,並無權擅自決定移交,「我只是針對理據而已,並不是針對個人。無論他是陳弘毅,還是牛頭角順嫂,有理據就有理據,無理據就無理據」。
湯家驊同時批評「港人港審」不符合國際基本原則,因有很多技術問題難以解決,而且每個國家和地區不會輕易將審理權力交給第二個地方,「我想問一問,全世界有哪個地方,可以賦予殺人放火罪行有域外法律效力?沒有,霸道如美國也沒有……我相信提出港人港審的人,如果本身有法律背景的話,他應該會明白,陳文敏(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都應該明白」。
不過他強調,政府方案並非不能改動,建議可修改條文,將拒絕移交保障範圍,由中國公民改為香港永久居民。
湯家驊又稱,自己也認為內地法制不如理想,有很多改善空間,但認為國家《憲法》部分條文其實有包含《國際人權公約》有關公平審訊的基本要求,只不過是執行上未如人意,希望國家將來能改善,「可能現在已經在改,但步伐太慢」。
倡議「港人港審」的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接受同一節目訪問,回應湯家驊有關「每個國家和地區不會輕易將審理權力交給第二個地方」質疑,他表示,如果對方也希望伸張正義,不讓疑犯能逃避罪責,理應會將證據移交予本港。

Good0Bad0
2019/05/08, 2:14:44 下午
引用快速引用
本貼文共有 3 個回覆
haha
#12019/07/03, 12:38:51 凌晨
引用快速引用
五毛愛支狗
#22019/07/14, 11:24:33 晚上
引用快速引用
55
#32019/10/15, 12:50:32 下午
引用快速引用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回覆
請先登入以發表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