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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國歌須肅立 泛民斥歧視殘疾者 政府拒抽起或改寫條文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16/20657091


奏國歌須肅立
泛民斥歧視殘疾者
政府拒抽起或改寫條文


張超雄質疑國歌條例對未能肅立人士帶有歧視性。

【本報訊】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昨再開會,集中討論奏唱國歌禮儀問題。有民主派議員質疑,條例列明奏唱國歌時出席有關場合人士,均須肅立和舉止莊重,並無考慮行動不便人士不能肅立問題,屬歧視有關人士,要求抽起有關條文或改變寫法,但遭當局拒絕。

記者:林俊謙

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昨召開第八次會議,多名民主派議員均針對該草案第4條有關奏唱國歌禮儀的條文中,列明奏唱國歌時,參與或出席有關場合人士,當守的禮儀包括「肅立和舉止莊重」。


許智峯擔心若有巿民在奏國歌時未有肅立和不夠尊重,或要負上民事責任。


聶德權:指引不帶罰則

一直關心殘疾人士的工黨議員張超雄指出,患有長期病患人士未必能做到條例列明的肅立動作,質疑對未能肅立人士帶有歧視性,揚言不排除有巿民就該條文提出司法覆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回應指,該條文是當局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撰寫,只屬指引性條文,本身不帶有罰則,指如有殘病人士因坐輪椅,未能在奏唱國歌時肅立,只要無意圖侮辱國歌,就不構成罪行風險。

民主派議員許智𥧌則擔心,若有巿民在奏唱國歌時未有肅立和不夠尊重,會否在有人向法庭投訴下,而要負上民事責任。律政司署理副法律草擬專員彭士印回應時指,當局並無在該條文加上任何民事責任和後果,故看不到會帶來許所說的效果。

民主黨議員尹兆堅質疑,既然有關條文只屬指引性質並不帶罰則,「咁寫嚟有乜存在價值,點解唔抽起佢?」聶德權回應時只重申,當局是參考內地國歌法的立法原意,去進行今次本地立法。


建制派「甩轆」未能加時

主持會議的民建聯議員張國鈞,在會議尾段宣佈將於昨晚7時就有關草案第4條的提問「劃線」,並延長會議15分鐘。

民主派議員朱凱廸隨即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最終建制派如上次會議一樣「甩轆」,未有足夠議員趕返會議廳下,張國鈞宣佈法定人數不足,晚上7時草草結束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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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0Bad0
2019/04/16, 2:14:37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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