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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L案「官官相衞」  陳文敏促鄭若驊  重尋法律意見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1218/20571294

2018年12月18日

UGL案「官官相衞」 
陳文敏促鄭若驊 
重尋法律意見


陳文敏指過往一般涉及高官案件,律政司為避嫌都會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放生梁振英】

【本報訊】律政司以沒有足夠證據為由,決定不對涉及UGL案的前特首梁振英提出檢控,而在僅以簡單一頁紙交代不檢控決定之時,罕有未就此案向外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惹來法律界譁然偏離程序。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指律政司不向外尋求獨立意見予人「官官相衞」之感,令市民對司法制度出現信心危機,認為鄭若驊應就此案重新尋求一個甚至更多的持平法律意見,「如果佢哋(獨立意見)睇完都話no case,公眾都會易接受啲。」

記者:許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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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自行決定不檢控梁振英;圖為司長鄭若驊。資料圖片

「𠵱家公眾係有好大質疑,律政司做決定時究竟係咪有足夠持平?」身在海外的陳文敏回覆《蘋果》查詢時指,過往一般涉及高官的案件,由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的偷步買車風波到前特首曾蔭權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律政司為了避嫌及免予人官官相衞感覺,都會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今次梁振英案竟然冇,就令人好奇怪,律政司有冇足夠公信力做呢個決定?」


涉及UGL案的前特首梁振英獲律政司放生。


僅一頁紙解釋含糊

律政司回應傳媒查詢時曾以一般只會在個案需要專家協助而司內沒有人才,以及避免可能予人偏袒觀感或利益衝突兩大理由,解釋為何此案未有向外尋求法律意見。陳文敏逐一反駁,「第一點根本唔適用,因為過往都有試過;第二點涉及有冇利益衝突,而家告緊係公職人員,要令人信服個裁決,就要公平公正」,他認為律政司多取一個或多於一個法律意見,「畀到嘅角度可能係律政司畀唔到嘅」,質疑「點解以前梁錦松曾蔭權再到許仕仁都做(尋求獨立意見),惟獨今次唔做?」

陳文敏同時指律政司的一頁紙解釋相當含糊,舉例指:「張聲明話『由於證據未能確立戴德梁行不同意梁振英接受這些款項』,點解要用double negative?涉及咁大筆款項(5,000萬),廉署一定查過,一係同意,一係唔同意,點解講到咁含糊(未能確立不同意)?係咪有啲實情未披露?」


事件予人徇私觀感

陳文敏認為事件已予人私相授受及徇私觀感,「尤其律政司把守第一個關(法治),如果唔嚴謹把關,一定引起信心危機」,建議律政司重新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後,再決定案件檢控與否。律政司截稿前未回覆《蘋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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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9:57:57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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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01/14, 7:59:10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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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01/14, 8:01:40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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