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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菲國】七旬母做清潔籌律師費 家屬堅信插贓:特首唔幫就死得
四名港人疑遭插贓於菲律賓捲入毒案,昨被判藏毒罪成判終身監禁,身陷「冤獄」。涉案港人梁樹福女兒梁詠琳,與同案被告盧榮輝的胞姐盧樹好,談起案件仍然感到憤怒。她們堅信4名港人無辜,全遭栽贓藏毒,他們過去兩年奔波兩地為家人搜集證據,「有晒片有晒人證,證明搜個袋時冇毒品,律師都話有百分百機會無罪釋放。

我哋仲帶晒衫準備接佢哋返香港,結果係恐怖成咁,我哋完全得唔到公平審訊」。4家人都認為,除非能獲特首及中央出手,確保4人能在公平情況下審訊,否則家人餘生只能屈死異鄉。

涉案盧榮輝、梁樹福、陳國棟及郭錦華,2016年7月在菲律賓蘇碧灣對開一艘漁船被捕,被控藏毒及製毒,最終藏毒罪成,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盧樹好記得兩年多前,接到弟弟出事後打出的第一通電話,就是叮囑家人找律師,「佢好肯定講佢冇做過,以為法律可以還佢清白,可惜嗰度嘅司法竟然可以亂到咁」。



梁詠琳說,當地辯護律師本來也信心十足,4個家庭已準備好衣物,昨日接被扣押超過兩年的家人返港,說着她淚水不斷落下,「我出發前已經同爺爺嫲嫲講好,話今次我會帶爸爸返嚟,仲同佢哋講,叫佢哋去碼頭接我哋,最後就做唔到」。

梁詠琳說,4家人幾經波折才成功為家人找到事發時,拍攝到執法人員搜證時,未有發現毒品的新聞片段,並請求當時在場採訪的記者做證人。有關證據足以證明,4人的隨身物品中根本無毒品,「你法官唔考慮呢樣係咪疑點,一句話唔信,反而仲要我哋去提出警察插贓證據,冇諗過會有咁嘅結果。」

按當地司法程序,4名身陷冤獄港人面前有兩條路可走,包括上訴或在5個月內,於原訟地方法院要求重審,有關司法程序相信最快也要歷時2年,意味4名港人最少要多坐2年冤獄。盧樹好坦言,判決已令4名在冤獄中的港人及家屬失去信心,認為繼續走下去,成功獲清白的機會或許渺茫,「件事我哋係有證據證明自己係清白,我哋欠嘅係公平審訊機會。我細佬聽到判決後講,如果得唔到更高層次嘅介入,特首同中央都唔幫,佢哋就真係死得,唔會得到公平審訊嘅機會」。梁詠琳也稱,4家人無意挑戰當地司法制度,任何地方要撲滅毒品罪行,她都會支持,但今次涉案港人並非「做咗唔認」,而是有無辜者遭插贓,「點解還唔到清白」。

梁樹福及盧榮輝出身長洲漁民世家,出事前都是在拖船工作,收入雖比上不足,但總算夠食夠用
。盧樹好說,船員赴外地為船主駕駛漁船情況並非罕見,對方合共給10餘萬酬勞予全船船員駕船,金額也並非特別高,「完全冇諗過係個局」。她形容弟弟榮輝生性怕事,絕對無膽運毒,過去兩年去為弟弟搜證據時,更深信事有蹊蹺,「佢哋收到通知可以開船,諗住睇下隻船行唔行到,一上船就俾人用4枝槍指住,搜袋由冇嘢變有嘢。如果真係有做過就係抵死,但係越聽就越覺得係個局」。

涉案4人審前已一直被扣押在奧隆阿波(Olongapo)監獄,身陷菲國囹圄已2年5個月。梁詠琳說,4人昨日聞判後幾近崩潰,「爸爸直頭話唔想使屋企冤枉錢,反正都要屈死異鄉終身監禁,話想快啲死咗去」。面對家人身陷冤獄,詠琳說,在港的所有家人已幾乎傾盤籌募律師費,「我將學費拎晒出黎,唔讀書都要救爸爸;爺爺嫲嫲嘅棺材本、爸爸嘅兄弟姊妹退休養老嘅積蓄都拎晒出嚟。官司仲要打落去,估計唔到仲要使多幾多錢」。盧樹好說,盧家在2年多的原訟階段,為弟弟支付的律師費已達40萬,「已經要又賒又借,72歲嘅媽媽都要再做嘢,去碼頭做清潔希望幫補律師費」。

盧樹好續說,4家人都是基層家庭,最怕是經濟能力不足與菲國的司法制度繼續周旋,無法營救家人離開冤獄,「明明我哋清白,我哋有證據。都好怕冇錢支持屋企人繼續打官司,餘生被迫在冤獄中度過」。4家人呼籲公眾繼續關心事件,為身陷冤獄的港人給予支持。盧樹好指,幾家人收入都無法應付長期訴訟開支,或需於短期內發動眾籌,期望熱心人能提供協助。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1215/59034590
Good0Bad0
2018/12/16, 12:08:33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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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12/16, 12:08:38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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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12/16, 12:09:58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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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12/16, 12:29:23 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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