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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國移民濫發身份證肇禍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1213/20567539

向中國移民濫發身份證肇禍
(新民主同盟區議員 譚凱邦) - 譚凱邦



孟晚舟雖然得到保釋,但她被揭有八本護照,包括三本特區護照,仍然值得深究本港入境處的申領護照安排是否存在漏洞。林鄭月娥回應事件,竟視提出質疑者為「政治炒作」,卻沒有審視中國移民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及特區護照是否太過寬鬆,再次展現林鄭政府諉過於人的作風。


入境處對孟遠超特事特辦

首先,孟晚舟更換第二本及第三本護照原因,實在耐人尋味。加拿大法院文件披露,孟晚舟於2007年在香港結婚,但竟然相隔七年後,於2014年11月才以「冠夫姓」為由申請第二本護照,這原因竟被入境處接受。更荒謬的是,相隔一個月,又以「公司法律部的意見」為由,改回原名申請第三本,入境處又火速批核。入境處為這位中國移民大開方便之門,遠超乎特事特辦,比起前FCC副主席馬凱連以旅行入境也被拒絕,處理手法實在大相逕庭。

特區護照免簽證的國家達163個,而中國護照只有68個,孟晚舟利用特區護照的方便而達到一己私利,動機相當明顯。遺憾的是,當這類中國移民以特區護照在外地「闖禍」時,受害的就是特區護照甚至是香港的聲譽。

現時申請特區護照,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為防止中國移民濫用特區護照,必須仔細研究是否太易讓中國移民取得三粒星身份證。現時入境處的政策,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須通常居港七年,並視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可是,孟晚舟雖然在港持有物業,但似乎並非其主要居所,主要親屬皆在加拿大,而她向加拿大法院提供的宣誓文件,亦報稱居於深圳。入境處當時基於甚麼證據向她發出永久居民身份證?她首七年居港為何能符合通常居港條件?她提供了甚麼資料證明她視香港為永久居住地?

市民普遍的印象,就是入境處對於中國移民的各種審批太過寬鬆。這些印象,就是過去很多個案的結果,都是有利中國移民,而往往入境處只以「不評論個別個案」作回應,沒有認真解釋。

而對待非中國籍的香港永久居民,入境處卻有另一套政策。曾有一個案,一位暫時移居澳洲的學童,已在香港取得兒童身份證,原打算在18歲回港取成人身份證,卻被入境處指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已被取消。

現時入境處政策,非中國籍的永久居民若離港一段時間,若「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將面對撤銷香港人身份。可是,這政策卻不適用於像孟晚舟這類非香港出生的中國籍移民。筆者認為這差異是厚待中國移民,實在相當不合理。孟晚舟在加拿大法院只提及居於深圳,以及不斷強調與加拿大的聯繫,但沒有提及香港,因為香港身份證已成為她用完即棄的「白手套」了。

歸根究柢,每年有太多中國移民透過各式入境計劃來港,而入境處審批不夠嚴謹,當中良莠不齊,才有孟晚舟事件的惡果。無論是輸入大陸人才計劃及大陸生留港工作計劃,其入境及續期審批,必須收緊。治本之道,應在工作或學生簽證註明不會在第六年續期,以免他們居港七年後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譚凱邦
新民主同盟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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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0Bad0
2018/12/13, 5:50:0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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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文共有 3 個回覆
#12018/12/14, 12:43:29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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啲飯民用詞好撚難頂,而家都重乜鳩「似乎」「漏洞」「可疑」「需要澄清」,好撚悶啊𨳒你老母!
#22018/12/14, 5:34:49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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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12/20, 1:50:06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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