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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香港市民說港獨、結束一黨專政是違憲?
陳雲:香港市民說港獨、結束一黨專政是違憲?違憲只有政府(特首、立法會)可以做,市民只是受法例規管,憲法是管不到市民的。
至於香港立法會議員,因為享有類同國會議員的權力,享有依照憲法(《基本法》和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中國憲法條文)來立法的公權力,故此如果違反《基本法》或某些關於香港的中國憲法(例如反對分裂國土),可以被剝奪議員身份。故此立法會議員宣揚港獨,這是違憲的(違反《基本法》第一條),立法會主席可以用大會通過的方式,剝奪其議員資格,而不是用人大釋法的方法。而一旦立法會不能通過,這就是立法會叛變、立法會違憲,香港出現憲政危機,特首有權呈交香港的宗主國的國會(人大)處理,宣布解散香港立法會。這是陳雲的做事方法。這就是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就是中國對香港的授權統治,香港特區政府全權處理香港內政和大部分外交,但遇到憲政危機——例如立法會違憲,則可提交人大處理。為什麼香港的立法會可以違憲的呢?因為香港立法會無法單獨修改基本法,必須將修憲的提案呈交人大之後才可以完成基本法的修憲程序。
至於議員或候選人宣揚結束中共一黨專政,這是破壞與宗主國的政治友誼,妨礙中港關係,選舉主任可以用政治考慮剝奪其參選資格。宣稱結束一黨專政的議員,立法會主席也應召開大會,用投票的方式將之取消議員資格,驅逐出立法會。目前香港有立法會議員宣稱結束一黨專政而不受到驅逐,是立法會主席失職!
議員說反共或打倒共產黨是可以的,只是批評中國的執政黨而已,但結束一黨專政是改變宗主國的憲政架構,是違憲的。
特區政府一直刻意說市民說港獨或結束一黨專政是違憲,這是擾亂公共理性的方法,是一項社會工程來的。正如英治政府推廣法治,也是社會工程,因為香港即使在英治時代也是沒有法治的,因為主權不在香港人民手上,沒有主權在民的地方,是不會有法治的,因為立法機構、大法官任命權都不在民選國會手上,那個地方不會有法治。
香港特別行政區目前仍是屬地、附屬國的憲政地位,基本法到2047年終結。香港不是共和國,也不是享有永久地方憲法的自治領(類似前紐西蘭這種dominion地位)。香港立國之前,大家有義務要認識一下憲政(constitutionism),否則被共產黨搞到昏頭轉向。香港立國之後,香港人就有民主國會,大家安心授權,不必理會什麼憲法問題。
我是憲政主義者,即是立憲派(constitutionist),不是港獨派、革命派。我會見美方人員,說明城邦論之後,他們說我是立憲主義者,好似美國的立國先賢(founding fathers)脫離英國和奠定州際邦聯的做法。這是他們給我的描述,不是我自己講的。"You are more American than you would realize." 美國至今仍然反對陳雲,正是因為陳雲用的是美國方法。至於港獨的方法,分離主義的方法,是非洲方法囉,東帝汶、羅興亞人的方法囉,這是美國和台灣用來羞辱香港人的方法,你們不感到恥辱,是你們無知。
Good0Bad0
2018/08/07, 1:30:42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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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01/17, 10:41:21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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