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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斬人地個頭都要有原因架,原因呢?
15.不正常卸任:
不信任動議及罷免公投
(1)若內務長沒有或拒絕履行職務、胡亂封鎖會員或其他原因,導致會員不信任該內務長,會員可發起「不信任動議」。
(2)標題必須等如以下例子︰[內務-不信任動議]- 不滿內務長XXX (ID: YYY) 名義
[內務-不信任動議] - 不滿內務長膠流流(ID: 6)沒有履行職務。
(3)聯署期為3日(72小時)。
(4)會員在聯署帖中留言和議,並留下自己的會員編碼,即被視為有效聯署。
(5)當取得50位或以上會員(包括發起人,而不包括內務長)聯署,即通過對該內務長的不信任動議,其它內務長必須盡快發起「罷免公投」[12]。
(6)若72小時內無法取得50位會員聯署,該「不信任動議」不獲通過。
(7)「罷免公投」由其他內務長發帖[13]。如果24小時內仍未發起「罷免公投」,則可以由一般會員發起。如有重複者,應以最先發起者為準。
投票為期三日(72小時),設「贊成」、「反對」、「棄權」三個選項。投票後才可查看即時點票狀況,投票結束後公開點票結果於投票程序結束後公開。
若「贊成」的票數大於總投票數目的三分之二,即為通過罷免,管理團隊將隨即罷免該位內務長。
(8)為避免不適當使用,不獲通過後30日內不可再對同一內務長提出「不信任動議」或「罷免公投」。
自行請辭
內務長可隨時向管理團隊申請辭職,但管理團隊會嘗試挽留,內務長亦應向會員公開辭職理由。
被封鎖
內務長若被封鎖帳戶達15日或以上,會被視為無法履行職務而被自動革職。
[#ff0000][#ff0000]嚴重失職
若內務長行為嚴重失當,管理團隊有權即時解除其職務而不另作聯署或公投。[/#ff0000][/#ff0000]
不論離職原因為何,該會員不可參與該次補選,亦不得參與來屆的內務長選舉,相關提名會被視為無效。
敢問一下,佢地有何失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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