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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翁請吃麵誘淫國中妹 差51歲辯「爺孫戀」
高雄鳳山區65歲男子蔡丁山因擺攤賣麵認識附近攤商的14歲少女,竟利用請吃麵、送禮物等方式獻殷勤,誘拐少女回住處性侵,挨告後還辯稱是少女主動爬上床勾引他,但高雄高分院不採信,今仍依對少女乘機性交罪判蔡男4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蔡丁山在高雄市鳳山區擺攤賣麵,2013年間認識附近攤商就讀國中特教班的女兒,2014年初,蔡丁山見被害少女多次到他的麵攤吃麵,多次邀少女到學校附近老人亭、體育館遊玩、唱歌,期間竟利用少女心智有缺陷不知抗拒的機會,3次帶少女回住處性侵,後因少女母親發覺女兒舉止有異,問出實情怒報警。蔡男到案後坦承與少女發生3次性行為,但矢口否認乘機性交,辯稱少女下課後會打電話叫他去載她,兩人一起到鳳山唱歌的地方在那邊聽人家唱歌;後來是少女說她阿嬤要把她趕出去,所以去他那裡洗澡,「她洗完澡之後沒有穿衣服,然後就自己爬上來,我們就發生性行為,我不知道她心智有問題」等,還出示少女傳給他的「愛你」等簡訊,辯稱兩人是「爺孫戀」。但蔡男也向法官坦承,自己有4個孫子,其中年紀最大的已經讀國中,「如果我孫子要和年約70歲的人發生性行為,因為年紀差太多,我不會同意」、「一般國中女生大概不會喜歡我,我也沒有跟她以外的國中女生交往過」等。高雄高分院認為,被害少女有心智障礙,且不曾與年長男性交往,蔡男主觀上也不認同自己與少女間親密關係屬於正常男女交往互動,因此認定被害少女應無能力自主決定願意與年紀足以當她祖父的蔡男建立親密關係,甚至發生性交行為,今維持一審判決,仍依對少女乘機性交罪判蔡男4年6月徒刑。可再上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色翁誘淫國中妹。示意圖
https://tw.appledaily.com/recommend/realtime/20180522/1358629
Good1Bad0
2018/05/22, 2:38:35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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