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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椅男」疑扮殘疾騙「兩元乘車優惠


「為了兩元乘車優惠,可以去到幾盡?」網上昨瘋傳一段短片,一名乘坐輪椅的男子疑假扮殘疾人士,使用兩元優惠乘搭龍運巴士,在青衣長康邨附近下車後隨即站起,推着輪椅健步如飛橫過馬路,被大批網民斥責浪費公眾資源,更有人揶揄為「神迹」。

  事緣一名中年男子坐輪椅乘搭龍運巴士E32到青衣長康邨巴士站,到站後由巴士司機協助下車。該男子待巴士駛離後,突然從輪椅上站起來,推着輪椅橫過馬路,神態自若步入長康邨第二街市。整個過程被人拍下,片段在網上廣泛流傳,惹起網民熱議,據悉警方曾接獲報案到場了解,但暫未有任何發現。

  有消息透露,男事主姓黃(四十四歲),人稱「阿堯」,住葵盛東邨,〇五年因工傷導致椎間盤移位,約五年前始靠領取綜援過活,並由親友斥資八千元,購買電動輪椅代步。他自稱,早前弄失了有殘疾人士身分的個人八達通後未有續領,自行用兩元現金乘車,因而引起誤會。

  對於網民批評「演技一流,行得快過阿婆」,[#ff0000]他辯說,步行二百米就沒有問題,但不能持久,否則就會腰痛[/#ff0000][/size=4],因擔心痛至暈倒,於是申請了平安鐘,以備不時之需。

  葵青區區議員徐曉杰稱,短片網上流傳後,接獲不少街坊投訴,籲拍片者向警方聯絡,提供事發資料,以便了解真相,包括事主有否持有傷殘證明,以及當時有否使用兩元乘車優惠。

  大律師陸偉雄提醒市民,濫用乘車優惠屬違法,無論用任何方式騙取得優惠,即觸犯「以欺騙手法取得利益或服務」,俗稱「行騙罪」,最高可判處入獄十年。縱使行騙期間被識破,未獲取利益,亦可被控以欺詐罪,最高可判處入獄十四年。

  據勞福局資料,現時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可用長者八達通或個人八達通搭車,以獲得兩元乘車優惠。六十五歲以下人士,若是殘疾程度達百分之一百的綜援受助人,以及傷殘津貼受惠人,需使用印有照片的「殘疾人士身分」個人八達通,才可有此優惠。否則,須填表向港鐵申請。

  長者及殘疾人士「兩元乘車」優惠過往一直被指濫用情況普遍,負責管轄龍運巴士的九巴至今晨仍未就事件作出回應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news-content.php?id=1761730&target=2
膠登仔都應該可以兩蚊搭車
Good1Bad0
2018/03/08, 7:35:54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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