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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色阿伯強壓在床 機警開視訊保貞操
台北市一名41歲吳姓男子2016年中秋節要兒子約朋友到家裡開烤肉趴,半夜竟藉口兜風,載兒子的15歲女性朋友到賓館,將少女強壓在床企圖硬上,所幸少女趁隙傳訊向友人求救,還機警開啟手機臉書Messenger語音即時通功能,友人聽到她不斷喊叫:「不要弄啦」,趕緊報警,兒子也打電話詢問2人怎麼還沒回去,吳男才罷手。士林地院昨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吳男9月徒刑。

少女指控,案發當天只有她一個女生參加烤肉聚會,後來因為時間晚了,兩個友人都叫她睡在吳男家,此時吳男就說要騎車帶她去兜風,沒想到卻騎到一間賓館,「我以為是因為他家空間不夠,所以把我送來賓館過夜,才跟著他走進去」,不料差點失身。少女控訴,她跟著吳男進入賓館房間後,就遭吳男強壓在床上強吻襲胸,儘管她不停推開反抗,但仍不敵吳男力氣,吳男將手伸入她的衣物內,企圖解開她的內衣釦子,還想硬脫她的褲子,她趕緊打開手中的手機,開啟臉書的Messenger語音即時通訊功能,邊喊「不要弄啦,白癡喔」,並藉口想上廁所,趁機傳簡訊向友人求救「我快哭了」、「怎麼辦」、「我被朋友他爸...」、「不救我就來不及了」、「他壓我」等等,藉此向友人求援。此時吳男的兒子及朋友也察覺吳男載少女離開時間過久,不斷打電話、傳訊息給吳男詢問為何還沒回家,最後吳男才罷手,對少女說:「不玩了、不玩了,我去載妳朋友來」,隨後離去。吳男到案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少女已跟家人說好在外過夜,原本打算住在他家,但因為家中空間不夠,才會載少女到賓館,少女進去前都沒有抵抗,且少女若真的被猥褻,上廁所時卻沒報警,反而與朋友視訊,不合常理,不能僅以兩人獨處賓館,就認定他的犯行。但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少女對於受害過程指述一致,毫無矛盾之處,少女友人也證稱,少女在廁所時也曾視訊求助,一直在哭,再加上少女是因烤肉才前往吳男家中,兩人是初次認識,年齡差距極大,又無任何過節,不需要刻意以這種涉及自己名節之事誣陷吳男,因此採信少女指控,依對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吳男有期徒刑9月,仍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對於男子要兒子約朋友到家裡烤肉,卻載其中一名少女到賓館強壓在床企圖硬上,因此遭法院判刑9個月。網友痛批:「這男的極噁心」、「鬼父喔…連兒子的朋友也想上,什麼世界…」、「讓兒子沒臉做人了」、「這一定要關,否則還會有下一個」。

少女遭朋友父親帶到賓館猥褻。示意圖
https://tw.appledaily.com/recommend/realtime/20180106/1272721
Good0Bad0
2018/01/06, 2:34:07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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