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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球教到床上去! 高球教練睡董娘判賠50萬
新竹1名江姓高球教練,因教球打球結識一名陳姓董娘,結果2人因打球而陷入不倫。2015年起,2人經常相揪上摩鐵嘿咻,最後董事長發現遭戴綠帽,帶人抓姦,抓到妻子與小王全身赤裸相擁而眠,怒控妨害家庭,並索賠200萬精神賠償。新竹地院法官刑事判小王3個月徒刑,民事部份日前判他應賠50萬元。

新竹1名江姓高球教練(50歲),因參加高爾夫球隊活動,結識1名張姓董娘(41歲),因2人經常相約打球而打得火熱,董娘也因此經常不在家。專心事業的張姓董事長察覺妻子與對方過往甚密,曾用簡訊告知江姓教練節制勾搭人妻的劣行。只是2015年下半年起,妻子仍經常藉打球名義外出,結果張男發現妻子竟是去見江男。2016年2月2日,2人相揪去吃晚餐後,再前往摩鐵開房,直到隔日清晨3時許仍未離開。張男無法忍受便與友人報警前去抓姦,進入房內發現2人赤裸相擁於床,並進行搜證,最後找到衛生紙及床單。妻子向他坦承與江男發生多次性關係,刑事部份江男遭依妨害家庭判刑3個月。社經地位極高的張男,遭妻戴綠帽,讓他身心俱疲,夫妻因此爭吵細故不斷,認為江男是故意侵害他的配偶法益,向新竹地院提出200萬元的損害賠償。江姓教練則未到庭說明,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認,江男妨害家庭事證明確,遭判刑3個月。被告與人妻共發生4次性行為,認被告已破壞干擾原告婚姻的忠實義務及保持婚姻圓滿的權利,並造成原告精神上苦楚,信賴關係也遭嚴重破壞,張男配偶身分權受到侵害且其情節重大,主張可採。法官審酌,被告利用職務之便結識張姓董娘,進而發生性關係的侵權行為情節不屬輕微,及相姦行為的次數、對原告婚姻生活破壞程度,判江男應賠50萬元。(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江姓高球教練妨害家庭判賠50萬元。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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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4, 4:06:49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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