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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兒子去補習 順便帶人妻班主任上摩鐵
送兒子上補習班,卻和班主任看對眼…《聯合報》報導,賴男送兒子去上美語補習班,因和班主任羅妻是一所學校的前後任家長會長,兩家人因此熟識。判決書指出,羅男2014年2月開始發現妻子與賴過從甚密,還打電話向賴說「不要再跟我老婆走太近或是去爬山」、「你爬山爬到床上去」等,之後發現仍無力挽回婚姻,兩人並於7月協議離婚。

羅因此去年7月向賴男請求損害賠償,法院判賠30萬元,今年5月又向前妻請求精神慰撫金100萬元,但法官認為,羅男已於2014 年7月離婚前,已知妻違反夫妻忠貞義務,但遲至今年才請求損害賠償已逾法定二年要件,駁回羅的損害賠償請求。(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示意圖
https://tw.appledaily.com/recommend/realtime/20180102/1270386
Good0Bad0
2018/01/02, 1:10:12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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