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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父視女兒為禁臠 4年性侵猥褻413次
桃園一名獸父(約40歲)涉嫌自4年前開始,利用與其就讀國小六年級的女兒(已16歲)共浴時要求女兒為其口交;女兒升上國中後,幾乎每天都會撫摸她的胸部,後來索性利用妻子不在家時,以1周1次的頻率侵入女兒的房間或叫她到主臥室、廁所予以性侵;甚至連女兒生理期也不放過她,還稱「那又怎樣」?

被害人因父親身材壯碩而未敢反抗,隱忍4年後才向國中同學透露其父因她的房間門鎖壞掉,常會進入她的房間撫摸她、並脫下她的褲子,她的同學聽到後向被害人的母親反應後,再轉報學校老師,進而揭發其父惡行。獸父矢口否認犯行,但未通過測謊,加上被害人指証歷歷,桃園地檢署也根據被害人之指控,認為其4年來共性侵女兒165次、猥褻248次,今依刑法第227條準強制性交與準強制猥褻等罪嫌將他起訴。
(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資料照片
https://tw.appledaily.com/recommend/realtime/20171222/1264161
Good0Bad0
2017/12/22, 12:26:2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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