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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女童寫作文 內容竟是「我的變態爸比」
1名家住北市的10歲女童,在學校寫作文時,竟然以「我的變態爸比」為題,寫下父親從她小時候,就以幫她洗澎澎、玩耍時,摸她的屁屁、胸部及尿尿的地方,且她不喜歡爸比的「變態行為」,老師看到嚇一大跳,連忙通報社會局查訪,女童父親因涉嫌強制猥褻等罪遭調查,但檢警經安排測謊及傳喚相關證人,沒查到對女童父親不利的事證,予不起訴。

據了解,這名女童的雙親育有1對姊妹花,原本一家和樂融融,但前年2人因故離婚,離婚後仍同住但分房,女童有時會與父親一起睡,直到離婚後1年,大約在今年2月間,男子搬離家庭。但今年2月間,女童在學校上作文課時,老師要求小朋友自己出題寫下心情記事,女童竟然以「我的變態爸比」為題,童言童語寫下父親從她在讀幼稚園開始,利用幫她洗澎澎及玩耍的時候,摸她胸部、屁屁及尿尿的地方,還說爸比的行為好變態。老師發現事態嚴重,通報社工,檢警介入調查。檢方為釐清案情,傳喚女童的母親到案說明,她表示,丈夫在女兒小時候會陪她玩,把孩子壓在床上搔癢,還會幫小孩洗澡。等到離婚後,前夫仍與她一起住居,女兒還會找爸爸睡,但睡了2、3天後就不願意,當時她問女兒為什麼,女兒告訴他「爸爸會摸我屁屁及肚子」。女童的姊姊也證稱,「爸爸平常會搔我們癢,我也有被碰到屁股及胸部,但爸爸從小就很喜歡跟妹妹玩,妹妹有跟爸爸說不舒服」。女童的老師到庭作證時,則是引述她所見到女童所寫父親對她的變態行為。對於被控猥褻女兒,男子完全否認犯行,供稱孩子小時候會幫忙洗澡,但全程都用沐浴巾,不會用手去摸,更不會刻意利用陪小孩子玩耍的機會碰觸私密處。男子並同意接受測謊,經刑事局以「熟悉測試法」、「區域比對法」進行測謊,對於「你有沒有摸她胸部?」等問題,男子全都回答沒有,鑑定結果全都沒有不實反應。北檢認為,依照證人證詞,男子與女兒在玩耍過程中,碰到女兒胸部及屁股,並非刻意強制猥褻,至於女童老師陳述的內容,也僅是轉述女童作文,並非親身所見,因此認定涉案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年僅10歲的女童指控父親猥褻,令網友訝異,認為真實性不低,也質疑測謊結果,「測謊機,能百分百測人的心態嗎」、「這孩子沒被安置?難道要等被性侵才處理嗎?」

女童寫作文時竟以「我的變態爸比」為題,寫下遭爸爸猥褻的內容。示意圖
https://tw.appledaily.com/recommend/realtime/20171213/1258242
Good0Bad1
2017/12/13, 2:14:3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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