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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學能] 分析DQ判詞
方學能
https://www.facebook.com/hnfong/posts/809168745547

睇緊判詞,區官今次將人大釋法嘅內容發揮得淋漓盡致呀~ <3

未睇晒內容,不過睇到呢度想講幾句。羅冠聰在宣誓前後嘅舉動,被法官判斷為「令人客觀地覺得佢嘅宣誓只係極權迫害下而做嘅」,並非真誠宣誓。

如果一個人宣誓前後嘅舉動可以用嚟判斷宣誓唔真心,咁佢平時嘅舉動一樣都可以,就正如舊年七月幾個選舉主任,都係根據參選人平日嘅言論判斷佢哋唔會真誠擁護基本法。

咁樣意味住,下一屆選舉,任何被政府認為唔真心擁護基本法嘅議員,都隨時會被入稟要求法庭 DQ,甚至立法會監誓者判斷宣誓無效。

呢啲嘢全部都有法律根據,並且係政府同監誓者嘅「憲制責任」。除非呢啲講法被上訴庭駁回,否則大家否定呢啲憲制責任的話,話唔定都算係唔真誠擁護基本法架。

大家睇路,基本大法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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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喺民事訴訟裡面,證據只需要 on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即係 more likely than not。唔知 DQ 呢啲重大案件係咪會嚴啲,不過暫時嚟睇,理論上宣誓時只要政府同法院斷估某某唔真誠,就 DQ 得架喇。大家記住唔好瓜田李下呀~~~~ 講明係 objective test 唔係 subjective test 嚟架~~
Good3Bad0
2017/07/14, 7:59:51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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