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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馬斯的再進化?
巴勒斯坦的哈馬斯(Hamas)因過去對以色列發動多起自殺炸彈的紀錄,或是揚言「摧毀」以色列,遭西方國家視為恐怖組織。不過隨者哈馬斯在5月1日對外發佈一份新的政治文件後,不少西方媒體認為哈馬斯已默認以色列存在,願意與以色列和平共處。

哈馬斯的新政治文件共有42條,有英文與阿文兩種版本,讀者可在其官方網站自行下載。 西方輿論指出哈馬斯出現明顯的轉變,是來自這一個條文:「哈馬斯雖然拒絕猶太復國主義實體(指以色列)的正當性,以及不會放棄巴勒斯坦人的任何權利,但會考慮在1967年邊界建立一個以耶路撒冷為國度的主權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家…」。

對於平常沒有特別關注巴勒斯坦政治的讀者而言,可能不太理解為何上述這個條文的內容如此引起西方輿論的重視。西方輿論認為這個條文重要,主要在於哈馬斯的觀點與當前處理以巴衝突的兩國方案(Two-State Solution)契合。

1948年以色列建國後,以色列以戰爭的形式佔領大半巴勒斯坦人的土地,造成至今未解的巴勒斯坦難民問題。1967年以色列再度透過戰爭手段,佔領巴勒斯坦人剩餘土地:東耶路撒冷、西岸(West Bank)與加薩(Gaza)。不過在1993年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與以色列達成和解協議之後,雙方願意通過談判,日後以色列將逐步撤離在1967年佔領的土地並歸還給巴勒斯坦人,屆時巴勒斯坦人將以這些土地為基礎獨立建國,與以色列和平共存。1993年以巴雙方的協議,可以視為兩國方案的實踐開端。
西方媒體認為哈馬斯新政治文件的這一個條文,正是符合上述處理以巴衝突的和解機制,也就是說未來哈馬斯很可能在政治上做出重大讓步,與以色列和平共處。
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若分析這份文件的其他條文,並與過去哈馬斯的歷史文件、領導人採訪文獻對照,便可發現哈馬斯核心思想並無巨大變化,只是在論述上有所調整,藉此向外證明自己是一個成熟與務實的政治實體。

若我們暫時排除哈馬斯「接受」以1967年邊界建國的條文,而分析其他條文內容,便可以發現,哈馬斯考慮在1967年邊界建國其實只是一種政治表態與策略,藉此向外界表示衝突根源不在於哈馬斯本身,而是以色列的責任。

從1987年12月成立以來,哈馬斯的宗旨即是透過武裝抵抗手段「解放」巴勒斯坦,其解放的思想至今毫無動搖。過去哈馬斯的憲章(Charter)、其他政治文件與領導人的訪談文獻,都一再強調巴勒斯坦人受於猶太復國主義者(Zionist)的壓迫,導致巴人失去最根本的基本權利,因此哈馬斯肩負起抵抗使命,與其他巴人政治團體攜手合作重建家園。如新政治文件的前半部明確地提及:「伊斯蘭抵抗運動(即哈馬斯)的目標是解放巴勒斯坦與抵抗猶太復國主義方案」、「猶太復國方案是一個種族主義、侵略、殖民等方案,根基於竊據他人的財產」等。從這些條文可以看出,哈馬斯的目標是抵禦以色列的佔領,透過各種抵抗方式,恢復巴人應有權益。

然而這個新政治文件與過去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哈馬斯首次明文表示,他們抵抗以色列與猶太人的民族與宗教無關。過去外界時常批評哈馬斯在1988年發佈的憲章,沒有清楚區分猶太復國主義與猶太人的差別。但哈馬斯這次的政治文件明確提到:「哈馬斯對付這些猶太人,不是因為他們是猶太人的關係,而是因為他們是猶太復國主義者,竊據巴勒斯坦人的土地。」。哈馬斯希望讓外界知道,他們不是因為宗教與種族理由對抗猶太人,而從事的是一種反殖民運動,反抗那些竊據巴勒斯坦人家園的猶太人。

這20多年過去,哈馬斯從一個草根性的團體逐漸進化為成熟的非政治行為者。2006年哈馬斯在巴勒斯坦議會的勝選,以及2007年中對加薩的全面掌控與管理,可以視為哈馬斯參與政治活動的一個嘗試與實踐。事實上,過去10年,哈馬斯領導人在許多場合中,都曾暗示接受1967年邊界與明確表達不反對猶太人的言論。這一次的新政治文件可以說是哈馬斯過去10年的思想總整理。

至於哈馬斯的政治文件是否影響未來以巴關係的發展?筆者認為哈馬斯的政治文件僅是一個政治宣示,藉此對外表達自己是一個務實與可以對話的政治團體。儘管如此,以當前局勢來看,哈馬斯的政治宣言對以巴關係不會產生實質的改變。哈馬斯管理的加薩地區依舊遭到以色列的封鎖;西岸地區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lestine Authority)無力抵禦以色列屯墾區的日漸擴張,當地的巴勒斯坦民眾求助無門。在可見的將來,巴勒斯坦仍受到以色列單方面的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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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2Bad1
2017/05/18, 10:39:50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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