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曾蔭權罪成】曾還押至周三判刑 法官:不大可能緩刑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220/s00001/1487576078279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瀆職案,9人陪審團早前以大比數裁定他第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第三項控罪罪名不成立,第一項控罪,即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陪審團則未能達至大比數裁決。辯方御用大律師萬江儀今午讀出多封求情信,撰寫人包括特首參選人林鄭月娥及曾俊華、前律政司長黃仁龍、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及唐英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及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等。法官將判刑押後至周三,其間還押。法官陳慶偉表示,不大可能判以緩刑,只視乎刑期是長或短。112017/02/20, 3:41:54 下午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