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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聞 曾健超:有時覺得他們很可憐 因政治任務惹官非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1764/曾健超:有時覺得他們很可憐 因政治任務惹官非
眾聞
曾健超:有時覺得他們很可憐 因政治任務惹官非
撰文: 記者翁維愷 | 發佈日期: 14.02.17
七警案發生至今逾兩年,曾健超由事發到正式起訴、由原告變襲警案被告、再被判刑五星期,他等了853日,終於等到了七警案裁決。兩年過去,曾健超對警察濫權的厭惡依舊,但對於毆打他的「七警」,他卻多了一份可憐。
曾健超等了853日,灣仔區域法院今日終於就「七警案」裁決。何君健攝
灣仔區域法院今日就「七警案」裁決,七人全部被判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眾新聞》在裁決前專訪曾健超,時隔兩年,他對警察的感覺有無改變?
「前後有無分別,我好怕你會出一句『很心涼』,該如何謹慎地回答呢?我沒有,向來都沒有憎恨他們。」喝了一口咖啡,曾健超停頓了十秒才回答:「我不理解亦不接受他們打我。不過,你問我是否憎恨,又不是,我有時覺得他們很可憐,因為政治任務而惹上官非,大好前途沒有了。但又不可以好抽離,就覺得他們值得同情,因為他們很多個人選擇在裏面,決定有無警棍,打還是不打,睇水定唔睇水,踢腳還是不踢腳。」
曾健超說,每次上庭都會和七警對望,看看對方會否移開視線,如果憑良心無做錯事的話,對方會定睛回望,但結果七人都很快將目光轉走。說了幾句,他忍不住笑了:「不過,都不代表甚麼,這樣很小學雞。」
「在法庭上,律師有問過我,你很討厭警察?你在哪年哪月哪日,說『黑警』乜乜乜。我回答說我不討厭警察,我知道你想我說甚麼,但當時是有一個警察捉了女生在警署內強姦,我形容的是行為,不是整個警隊。」說起警隊濫權的問題,曾健超就開始停不下來了。
特別是佔領行動期間警方的行動,「我很記得有一個新聞片段,有一個男大學生,四眼的,靠在石牆上,被警察打完,拖起身,一起身後面石牆全是血印。」他還記得自己被捕當晚,在覊留室內看到對面的19歲女生,穿著短褲,雙膝全部都是血,那是被拘捕時留下的傷。曾健超更記得自己當社工時,在機舖看到警察如何對待邊緣青年。
「你必要指出,這個警察的行為有問題,難道你覺得沒有問題?是否整個警隊每一個人都是這樣?我不知道,但我都不會評價。」他不認為「暗角事件」是警民衝突的爆發點,頂多只是其中一個,他認為市民對警隊的負面印象是一直累積下來的。他看的不是個人,而是整個警隊行為;講的不是信任,而是如何有規有矩;希望的不是重修舊好,而是警察做好,市民自然會信任。
七警與曾健超分別是對是錯,自然有法庭裁決,但無論如何,這件事都深深地影響着這兩年的曾健超。
臨近裁決前夕,不少記者都找上曾健超做訪問。何君健攝
訪問當晚約在金鐘添馬公園碰面,曾健超遲了十多分鐘,出現時正和一名男子邊走邊聊天。記者上前打招呼,曾健超立刻雙手合十、連聲道歉,然後不好意思地說:「畀我哋傾多幾句先。」原來那是另一份報章的記者,下午約了訪問,但有些問題還未問完,所以就邊走邊聊。「暫時做了兩個訪問,明天還有,剛剛那個是SCMP,昨日是蘋果,之後還有壹仔和明報。」他向記者說。裁決前夕,記者們當然不會放過他。
「暗角事件」的最大影響,自然是提升了知名度。多次接受傳媒訪問,每次上庭都成為社會焦點,「七警案」更成為佔領運動的標誌事件。曾健超去年嘗試出選立法會社福界功能組別議員,結果被外界批評藉着「光環」出選,更因溝通問題,要脫離公民黨自行出選。
曾健超解釋,不覺得「七警案」是政治資本,也不是靠着知名度企圖從政。「功能組別不是看知名度,而是看很多其他東西。」他說,自己在佔領運動前已參加過兩次區議會和一次立法會選舉,一直都是社工與政治工作並行,並非為了從政「議員份糧」。
曾健超更否認被打是「光環」:「我不是一個英雄,我心中的英雄是你被人打,我去救你,主動去拯救,那才是英雄。我只是忽然有件事,然後被人注意到。」他並不認為自己是佔領運動的關鍵人物,或者說是很努力地不自認為是關鍵人物,因為佔領運動不是一個人的運動。
他在訪問期間多次提到,「當晚其實有40多人被捕,有46個人,最後被起訴的有十多個,年紀最小不是我,年紀最大也不是我。當晚40多人很特別,有人是『鬼佬』,但生活在香港開酒吧,一個大肥佬同樣被打。有人是上了年紀的女士,做文員,很斯文,最後都被告阻差辦公,要罰錢。有人是我剛剛說的單身媽媽,帶着三個小朋友,有人是19歲玩Cosplay的女生,穿著短褲去示威的。」
眾聞
曾健超:有時覺得他們很可憐 因政治任務惹官非
撰文: 記者翁維愷 | 發佈日期: 14.02.17
七警案發生至今逾兩年,曾健超由事發到正式起訴、由原告變襲警案被告、再被判刑五星期,他等了853日,終於等到了七警案裁決。兩年過去,曾健超對警察濫權的厭惡依舊,但對於毆打他的「七警」,他卻多了一份可憐。
曾健超等了853日,灣仔區域法院今日終於就「七警案」裁決。何君健攝
灣仔區域法院今日就「七警案」裁決,七人全部被判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眾新聞》在裁決前專訪曾健超,時隔兩年,他對警察的感覺有無改變?
「前後有無分別,我好怕你會出一句『很心涼』,該如何謹慎地回答呢?我沒有,向來都沒有憎恨他們。」喝了一口咖啡,曾健超停頓了十秒才回答:「我不理解亦不接受他們打我。不過,你問我是否憎恨,又不是,我有時覺得他們很可憐,因為政治任務而惹上官非,大好前途沒有了。但又不可以好抽離,就覺得他們值得同情,因為他們很多個人選擇在裏面,決定有無警棍,打還是不打,睇水定唔睇水,踢腳還是不踢腳。」
曾健超說,每次上庭都會和七警對望,看看對方會否移開視線,如果憑良心無做錯事的話,對方會定睛回望,但結果七人都很快將目光轉走。說了幾句,他忍不住笑了:「不過,都不代表甚麼,這樣很小學雞。」
「在法庭上,律師有問過我,你很討厭警察?你在哪年哪月哪日,說『黑警』乜乜乜。我回答說我不討厭警察,我知道你想我說甚麼,但當時是有一個警察捉了女生在警署內強姦,我形容的是行為,不是整個警隊。」說起警隊濫權的問題,曾健超就開始停不下來了。
特別是佔領行動期間警方的行動,「我很記得有一個新聞片段,有一個男大學生,四眼的,靠在石牆上,被警察打完,拖起身,一起身後面石牆全是血印。」他還記得自己被捕當晚,在覊留室內看到對面的19歲女生,穿著短褲,雙膝全部都是血,那是被拘捕時留下的傷。曾健超更記得自己當社工時,在機舖看到警察如何對待邊緣青年。
「你必要指出,這個警察的行為有問題,難道你覺得沒有問題?是否整個警隊每一個人都是這樣?我不知道,但我都不會評價。」他不認為「暗角事件」是警民衝突的爆發點,頂多只是其中一個,他認為市民對警隊的負面印象是一直累積下來的。他看的不是個人,而是整個警隊行為;講的不是信任,而是如何有規有矩;希望的不是重修舊好,而是警察做好,市民自然會信任。
七警與曾健超分別是對是錯,自然有法庭裁決,但無論如何,這件事都深深地影響着這兩年的曾健超。
臨近裁決前夕,不少記者都找上曾健超做訪問。何君健攝
訪問當晚約在金鐘添馬公園碰面,曾健超遲了十多分鐘,出現時正和一名男子邊走邊聊天。記者上前打招呼,曾健超立刻雙手合十、連聲道歉,然後不好意思地說:「畀我哋傾多幾句先。」原來那是另一份報章的記者,下午約了訪問,但有些問題還未問完,所以就邊走邊聊。「暫時做了兩個訪問,明天還有,剛剛那個是SCMP,昨日是蘋果,之後還有壹仔和明報。」他向記者說。裁決前夕,記者們當然不會放過他。
「暗角事件」的最大影響,自然是提升了知名度。多次接受傳媒訪問,每次上庭都成為社會焦點,「七警案」更成為佔領運動的標誌事件。曾健超去年嘗試出選立法會社福界功能組別議員,結果被外界批評藉着「光環」出選,更因溝通問題,要脫離公民黨自行出選。
曾健超解釋,不覺得「七警案」是政治資本,也不是靠着知名度企圖從政。「功能組別不是看知名度,而是看很多其他東西。」他說,自己在佔領運動前已參加過兩次區議會和一次立法會選舉,一直都是社工與政治工作並行,並非為了從政「議員份糧」。
曾健超更否認被打是「光環」:「我不是一個英雄,我心中的英雄是你被人打,我去救你,主動去拯救,那才是英雄。我只是忽然有件事,然後被人注意到。」他並不認為自己是佔領運動的關鍵人物,或者說是很努力地不自認為是關鍵人物,因為佔領運動不是一個人的運動。
他在訪問期間多次提到,「當晚其實有40多人被捕,有46個人,最後被起訴的有十多個,年紀最小不是我,年紀最大也不是我。當晚40多人很特別,有人是『鬼佬』,但生活在香港開酒吧,一個大肥佬同樣被打。有人是上了年紀的女士,做文員,很斯文,最後都被告阻差辦公,要罰錢。有人是我剛剛說的單身媽媽,帶着三個小朋友,有人是19歲玩Cosplay的女生,穿著短褲去示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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