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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極的正義 悲哀的香港人
今晨傳來七警被判囚的消息,其實我心是為此暗喜,但痛心更甚。
有人說七警案彰顯出香港尚有法治,這還是我們的香港。我不禁冷笑一聲,然後腦海浮現了一句「在高官口中聽到人話,定必是選舉近了」。這數年間香港發生的不少荒誕事件。究竟香港人是過於單純還是仍未弄清現況?
先講解七警案一些背景資料,此事發生於2014年佔領期間,警方在清場行動期間,電視台拍攝到有七名警員將曾健超抬至添馬公園一個陰暗角落拳打腳踢近四分鐘。
姑勿論七警犯案的意圖,但在執行公職期間毆打市民已是不恰當之舉。有評論所指該名被告應被控於罪名較重的《刑事罪行(酷刑)條例》*,而並非《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普通襲擊罪》亦不無道理。
今晨消息甫出,網絡盡被「欣喜七警被判刑」的消息洗版,大家有沒有想過對七警的從輕發落,其實是什麼一回事?這只是一眾既得利益者為掩飾警隊的濫權行為、包庇同袍之舉。
更荒謬之事,七警在被紀律停職期間,仍支全薪,甚至得到警察內部所籌的安家費。原來世上真的有「免費午餐」,知法犯法後不但不被即時檢控,在停職期間仍可「唔做野照出糧」。這些薪金是由每位納稅人稅款中支付的,但竟無納稅人對此不滿,甚至沒人對此追究。
香港人或許已經忘記何謂法治,或許每次都只能從僅存的施捨得到安慰,我悲我城。
*第427章 《刑事罪行(酷刑)條例》 第3條 -
(1)公務人員或以公職身分行事的人,無論屬何國籍或公民身分,如在執行公務或本意是執行公務時,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蓄意使他人受到劇烈疼痛或痛苦,即犯施行酷刑罪。
(6)任何人犯施行酷刑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終身監禁。
#七警貪曾陸續罪成 #朱經緯呢 #永不忘記 #永不妥協https://www.facebook.com/cbccityu/photos/a.1105389652821581.1073741835.207097505984138/1805460672814472/?type=3
有人說七警案彰顯出香港尚有法治,這還是我們的香港。我不禁冷笑一聲,然後腦海浮現了一句「在高官口中聽到人話,定必是選舉近了」。這數年間香港發生的不少荒誕事件。究竟香港人是過於單純還是仍未弄清現況?
先講解七警案一些背景資料,此事發生於2014年佔領期間,警方在清場行動期間,電視台拍攝到有七名警員將曾健超抬至添馬公園一個陰暗角落拳打腳踢近四分鐘。
姑勿論七警犯案的意圖,但在執行公職期間毆打市民已是不恰當之舉。有評論所指該名被告應被控於罪名較重的《刑事罪行(酷刑)條例》*,而並非《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普通襲擊罪》亦不無道理。
今晨消息甫出,網絡盡被「欣喜七警被判刑」的消息洗版,大家有沒有想過對七警的從輕發落,其實是什麼一回事?這只是一眾既得利益者為掩飾警隊的濫權行為、包庇同袍之舉。
更荒謬之事,七警在被紀律停職期間,仍支全薪,甚至得到警察內部所籌的安家費。原來世上真的有「免費午餐」,知法犯法後不但不被即時檢控,在停職期間仍可「唔做野照出糧」。這些薪金是由每位納稅人稅款中支付的,但竟無納稅人對此不滿,甚至沒人對此追究。
香港人或許已經忘記何謂法治,或許每次都只能從僅存的施捨得到安慰,我悲我城。
*第427章 《刑事罪行(酷刑)條例》 第3條 -
(1)公務人員或以公職身分行事的人,無論屬何國籍或公民身分,如在執行公務或本意是執行公務時,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蓄意使他人受到劇烈疼痛或痛苦,即犯施行酷刑罪。
(6)任何人犯施行酷刑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終身監禁。
#七警貪曾陸續罪成 #朱經緯呢 #永不忘記 #永不妥協https://www.facebook.com/cbccityu/photos/a.1105389652821581.1073741835.207097505984138/1805460672814472/?typ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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