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八十年代] 美麗島事件
https://www.facebook.com/leglory1988/posts/1305874172840172大概發生在「返校」不久之後的世界。
當年的臺灣跟現在的香港一樣,雖然沒有民主化,
但還是一直有選舉。選舉的作用並不是讓當選者執政,
和香港一樣,當年的臺灣選舉怎樣選都不會有可能執政,
選舉只是將人間接收編進建制裡的遊戲。


當年臺灣的異見者,也是積極的參與這樣的選舉,
當「民意代表」。畢竟異見者的遊兵散勇除了選舉之外,
也看不到能怎樣去改善臺灣。大家就平民而已,
不會想到選舉以外的東西吧?結果大家都和香港人一樣,
很熱心的投入選舉。
但是在 1978 年,臺灣與美國斷交,
當年的臺灣總統蔣經國,就宣佈停止一切選舉活動。


這件事驚醒了熱心選舉的眾人,
原來自己所相信能改變社會的選舉。
只要一紙行政命令就沒有了,
沒有了參選權,沒有了選舉。
那還能怎樣改變社會呢?
即使選舉也不太會改變社會。
失去了選舉之後,異見者們頓時失去了重心,
他們的要求也不過是想要恢復選舉,
聲明認為臺灣人有權自決。
但這個「自決」的要求,
就被當年的臺灣政府視為「叛亂」,提議者被入罪拘捕。


有道選舉本來就是一個社會的出氣口,
蓋住的話對抗會更烈,當年的臺灣就是很好的例子,
沒有了選舉的臺灣,反而換來了政府更不想要自決,
為了在輿論上支援已經被捕的人,
引致了把異見都匯集的「美麗島雜誌」誕生。


美麗島雜誌用現在的說法是一個公眾平臺,
他包括了各門派的異見聲音。
創刊不足半年,就大受歡迎,匯聚成社會能量,
他們決定發動遊行。最後引致了軍警的鎮壓,
警民衝突爆發,民眾向軍警投擲磚頭和石塊。
那天晚上之後,政府宣佈,軍警受傷 183 人。
媒體一面倒指責參與活動的民眾,
電視臺不斷播放警察受傷住院的情況。
想要引發同情,要社會公眾聲援受傷警察。
簡單來說,政府的意思是,
軍警是受害者,而民眾是暴徒。


事件現在才開始,在這之後,
政府瘋狂的拘捕他們懷疑有參與的人。
在全臺灣追捕,並發佈通輯令,在軍警使用暴力後,
再發動媒體不斷批評暴力。
當然,他們說的暴力,就只有民眾叫暴力,
軍警做的是維持秩序,
即使維持公眾秩序,有包括毆打群眾,
在拘留時騷擾和迫害民眾,出言侮辱,毒打。
但他們不認為自己有錯,
因為軍警覺得自己在出任務時受傷很無辜。
再加上媒體說他們對,
結果就抱著報復心理去執行公務,產生了以上的行為。


為了恐嚇民眾,政府以重罪起訴那些人,
並判以重刑,不少都十年以上的刑期。
而臺灣也因此上了國際媒體,臭名遠播,
這就是美麗島事件了。


故事去到這裡,看起來臺灣要絕望了嗎?
如果你想知道,可以去找找之後臺灣發生了甚麼事。
總之,這是今天亞洲最民主自由的國家,
三十多年的事情。

[文:鄭立]
Good1Bad0
2017/02/16, 3:06:05 下午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