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須自行蒐證 律政司可申終止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9923856&category_guid=4104&category=daily&issue=20170210

須自行蒐證 律政司可申終止



■受害人的法律團隊昨向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發公開信。 資料圖片

【話你知】

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4條,任何人都可向裁判法院申請私人檢控,如果裁判官接納,會向被告發出傳票。

有法律界人士指,若律政司及警方對某些刑事案件不作檢控,相關受害人可循私人檢控途徑追究,[red]但申請者需自行調查舉證,須提供足夠證據,裁判官才會接納其案件;蒐證工作由原告人及代表律師「一手包辦」,耗費龐大人力物力,「要包辦搵證據、證人,但又冇執法者嘅調查、拘捕權力,過程好困難」。[/red]

該法律界人士又指,審訊過程中,律政司可介入,成為檢控的一方,若律政司認為有人濫用私人檢控權利,更可申請終止檢控。

上一則: now員工私人檢控警方無進展

下一則: 感冒出事中原好上司急求肝 手足呼籲好心人施援




屌你老味, 有需要一定捐錢支持,
希望睇到既人都出嚟做證人
Good0Bad0
2017/02/10, 8:23:50 早上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