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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港澳通行證出入境逾200次 廣東女子被判罰款1000人仔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2-05-2017/35700據《新華社》報道,一名廣東籍女子肖小姐透過他人偽造申請資料,以上海某實業有限公司員工的名義,虛構出境商務考察等派遣理由,向出入境管理部門騙取往來港澳通行證,先後出入境二百餘次,日前被判拘役3個月,緩刑3個月,並罰款人民幣1,000元。
去年9月,奉賢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辦公室民警在工作中,懷疑肖小姐在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時,以上海某實業公司員工名義騙取來往港澳通行證,並使用該證多次出入境。肖小姐之後接到民警電話後,從廣東珠海來到奉賢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肖小姐指在2011年5月,她到澳門賭博時,聽朋友說如果她想長期隨時往返澳門,可以找中介辦理商務簽注。至2012年3月,肖小姐利用該通行證先後出入境202次。
奉賢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肖小姐違反邊境管理法規,案情嚴重,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檢察官表示,公民一定要遵守邊境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出入境手續,不可因一時僥倖而誤入歧途。
去年9月,奉賢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辦公室民警在工作中,懷疑肖小姐在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時,以上海某實業公司員工名義騙取來往港澳通行證,並使用該證多次出入境。肖小姐之後接到民警電話後,從廣東珠海來到奉賢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肖小姐指在2011年5月,她到澳門賭博時,聽朋友說如果她想長期隨時往返澳門,可以找中介辦理商務簽注。至2012年3月,肖小姐利用該通行證先後出入境202次。
奉賢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肖小姐違反邊境管理法規,案情嚴重,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檢察官表示,公民一定要遵守邊境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出入境手續,不可因一時僥倖而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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