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文章 | 發起投票 |
港龍3員工覆核「行李門」獲批法援發佈日期 : 2017-01-13
http://www.singpao.com.hk/mobile/index.php?fi=news1&id=17543
港龍3員工覆核「行李門」獲批法援發佈日期 : 2017-01-13

事件早前觸發逾千人集會。(資料圖片)
【本報港聞部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去年3月底將行李遺留在機場禁區外,之後由航空公司職員代她經安檢送行李入禁區,機場管理局事後解釋這做法無違規。
下月24日聆訊決定是否受理
「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三名代表較早前已經獲批法律援助,現定於下月24日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以決定是否受理司法覆核申請。三名申請人均為港龍航空的空中服務員,包括羅美美,答辯人為機場管理局。按羅美美的入稟狀內容,根據香港法例第494章《航空保安條例》第27條的規定,有關當局要制定一個航空保安計劃,為飛機乘客及機組人員提供保護和預防措施。而根據上述條例擬訂的《香港航空保安計劃》,其中第6.2.10段列明旅客及其手提行李須同時接受保安檢查,申請人認為任何旅客與其手提行李必須同行同檢,包括首檢(X光檢查)及覆檢(人手搜查),並非僅針對後者。
事件發生於今年3月,梁頌昕打算飛往美國三藩市,但在候機室時發覺有手提行李留在禁區之外,其母梁唐青儀要求航空公司職員將遺留在禁區外的行李送到登機閘口,但職員以保安理由拒絕,建議兩人親自取回行李再重新接受安檢。兩人不願意,梁頌昕致電予父親梁振英,梁振英之後聯絡航空公司職員,最終機管局職員趕在梁頌昕上機前把行李送回。事件令外界質疑梁振英行使「特權」,而梁振英事後否認使用「特權」。
港龍3員工覆核「行李門」獲批法援發佈日期 : 2017-01-13

事件早前觸發逾千人集會。(資料圖片)
【本報港聞部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去年3月底將行李遺留在機場禁區外,之後由航空公司職員代她經安檢送行李入禁區,機場管理局事後解釋這做法無違規。
下月24日聆訊決定是否受理
「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三名代表較早前已經獲批法律援助,現定於下月24日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以決定是否受理司法覆核申請。三名申請人均為港龍航空的空中服務員,包括羅美美,答辯人為機場管理局。按羅美美的入稟狀內容,根據香港法例第494章《航空保安條例》第27條的規定,有關當局要制定一個航空保安計劃,為飛機乘客及機組人員提供保護和預防措施。而根據上述條例擬訂的《香港航空保安計劃》,其中第6.2.10段列明旅客及其手提行李須同時接受保安檢查,申請人認為任何旅客與其手提行李必須同行同檢,包括首檢(X光檢查)及覆檢(人手搜查),並非僅針對後者。
事件發生於今年3月,梁頌昕打算飛往美國三藩市,但在候機室時發覺有手提行李留在禁區之外,其母梁唐青儀要求航空公司職員將遺留在禁區外的行李送到登機閘口,但職員以保安理由拒絕,建議兩人親自取回行李再重新接受安檢。兩人不願意,梁頌昕致電予父親梁振英,梁振英之後聯絡航空公司職員,最終機管局職員趕在梁頌昕上機前把行李送回。事件令外界質疑梁振英行使「特權」,而梁振英事後否認使用「特權」。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 發表文章 | 發起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