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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聞 期權屬資產 特首任內生效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73/Cushman-Wakefield-UGL-DTZ-Japan-梁振英
眾聞
期權屬資產 特首任內生效
撰文: 眾新聞記者 | 發佈日期: 01.01.17 | 最後更新: | 2017-01-02 21:30:20
行政長官梁振英與 UGL 在2011年簽訂的協議,提到梁振英可以選擇延後出售DTZ Japan的股份予UGL指定一方。條款提及,梁振英可在7年內,以行使Put Option(認沽期權)形式出售股份。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解釋,Put Option是指:「我俾一個權你,在某一段時間內,賣家可以行使他的權益,按公式計出來的價錢,將股份賣出。」他指,Put Option的出現,可讓賣家選擇在公司營業情況較佳時,才按盈利表現出售股份,令其收入增加。
協議提及,一旦梁振英決定延後出售DTZ Japan股份,UGL會按梁振英行使Put Option(認沽期權) 之前三個財政年度的平均 EBITDA(稅息折舊及攤銷前利潤)x 30% x 7 的公式計算付款予梁,金額不會少於20萬英鎊。(註:若按2015年匯率,20萬英鎊相等於約230萬港元。)
梁振英跟UGL的協議,揭露他在特首任內收取 UGL 400萬英鎊卻沒有申報,以及他持有DTZ Japan的股份。立法會調查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本周四將召開首次會議。
梁繼昌說:「這個Option是梁振英的權益、資產,起碼值20萬英鎊,並且在他做特首期內一直生效,因他從來沒說過自己放棄。DTZ日本是一間仍運作有業務的公司,就算Put Option是放在梁的信託、受益人是其妻,也有利益衝突。」
梁繼昌指出,如果梁振英在特首任內將DTZ Japan的股份賣出,問題是:「一,他又再袋錢而沒有向公眾交代;二,如果是按上述公式計算賣價,即代表DTZ日本的生意賺得愈多,他便收得愈多錢。那麼,他做特首期間有否替公司拉生意?若有,這與他做特首的角色有利益衝突。」
DTZ在日本經營的公司,現稱 Cushman & Wakefield K.K.,網頁有日文版,但未有公布財務數字。
「Put Option如果在過期前不行使,代表失效,見財化水。」梁繼昌是立法會調查梁振英UGL事件專責委員會的成員,首次會議將於1月5日舉行,他將於會上提出調查梁振英在事件中:(1) 為何沒有向公眾申報;(2) 如何按《基本法》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3) 有否交稅;(4) 有否做了與特首職位不相稱的工作;(5) 收錢是否獲當年的DTZ董事局批准、有否違反公司法。但他指,不會觸及廉政公署的刑事調查部分。
由於專責委員會沒有權力傳召梁振英出席作供,加上會內建制派人數眾多,委員會能做到什麼?梁繼昌希望:「最終能列出行政長官犯錯的地方,向公眾作一個清晰交代。」
梁振英以往回應UGL事件時多次重申(並曾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 :(1) 與UGL簽訂的是「離職協議」,收取的款項是補償,在道德及法律上都無問題;(2)400萬英鎊是他的補償金,得到專業會計師的書面建議,毋須交薪俸稅或入息稅。(3)現行的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並無要求就「離職協議」作出申報,訂立協議更早於他當選特首,而他當時也已辭任行會成員。(4) UGL 2014年10月9日的公開聲明提及,「在2011至2013年兩年間及隨後,UGL並無要求梁先生為我們做任何工作,而梁先生亦無建議作出任何工作。」
立法會調查梁振英UGL事件專責委員會:
籌備小組主席:謝偉俊
成員:
建制派:(6人)
梁美芬
黃國健
馬逢國
何君堯
周浩鼎
容海恩
民主派:(4人)
梁繼昌
楊岳橋
尹兆堅
林卓廷
梁振英UGL事件日本DTZ調查,主稿
配稿之(二) - DTZ 日本客戶 涉多間香港上市公司
眾聞
期權屬資產 特首任內生效
撰文: 眾新聞記者 | 發佈日期: 01.01.17 | 最後更新: | 2017-01-02 21:30:20
行政長官梁振英與 UGL 在2011年簽訂的協議,提到梁振英可以選擇延後出售DTZ Japan的股份予UGL指定一方。條款提及,梁振英可在7年內,以行使Put Option(認沽期權)形式出售股份。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解釋,Put Option是指:「我俾一個權你,在某一段時間內,賣家可以行使他的權益,按公式計出來的價錢,將股份賣出。」他指,Put Option的出現,可讓賣家選擇在公司營業情況較佳時,才按盈利表現出售股份,令其收入增加。
協議提及,一旦梁振英決定延後出售DTZ Japan股份,UGL會按梁振英行使Put Option(認沽期權) 之前三個財政年度的平均 EBITDA(稅息折舊及攤銷前利潤)x 30% x 7 的公式計算付款予梁,金額不會少於20萬英鎊。(註:若按2015年匯率,20萬英鎊相等於約230萬港元。)
梁振英跟UGL的協議,揭露他在特首任內收取 UGL 400萬英鎊卻沒有申報,以及他持有DTZ Japan的股份。立法會調查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本周四將召開首次會議。
梁繼昌說:「這個Option是梁振英的權益、資產,起碼值20萬英鎊,並且在他做特首期內一直生效,因他從來沒說過自己放棄。DTZ日本是一間仍運作有業務的公司,就算Put Option是放在梁的信託、受益人是其妻,也有利益衝突。」
梁繼昌指出,如果梁振英在特首任內將DTZ Japan的股份賣出,問題是:「一,他又再袋錢而沒有向公眾交代;二,如果是按上述公式計算賣價,即代表DTZ日本的生意賺得愈多,他便收得愈多錢。那麼,他做特首期間有否替公司拉生意?若有,這與他做特首的角色有利益衝突。」
DTZ在日本經營的公司,現稱 Cushman & Wakefield K.K.,網頁有日文版,但未有公布財務數字。
「Put Option如果在過期前不行使,代表失效,見財化水。」梁繼昌是立法會調查梁振英UGL事件專責委員會的成員,首次會議將於1月5日舉行,他將於會上提出調查梁振英在事件中:(1) 為何沒有向公眾申報;(2) 如何按《基本法》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3) 有否交稅;(4) 有否做了與特首職位不相稱的工作;(5) 收錢是否獲當年的DTZ董事局批准、有否違反公司法。但他指,不會觸及廉政公署的刑事調查部分。
由於專責委員會沒有權力傳召梁振英出席作供,加上會內建制派人數眾多,委員會能做到什麼?梁繼昌希望:「最終能列出行政長官犯錯的地方,向公眾作一個清晰交代。」
梁振英以往回應UGL事件時多次重申(並曾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 :(1) 與UGL簽訂的是「離職協議」,收取的款項是補償,在道德及法律上都無問題;(2)400萬英鎊是他的補償金,得到專業會計師的書面建議,毋須交薪俸稅或入息稅。(3)現行的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並無要求就「離職協議」作出申報,訂立協議更早於他當選特首,而他當時也已辭任行會成員。(4) UGL 2014年10月9日的公開聲明提及,「在2011至2013年兩年間及隨後,UGL並無要求梁先生為我們做任何工作,而梁先生亦無建議作出任何工作。」
立法會調查梁振英UGL事件專責委員會:
籌備小組主席:謝偉俊
成員:
建制派:(6人)
梁美芬
黃國健
馬逢國
何君堯
周浩鼎
容海恩
民主派:(4人)
梁繼昌
楊岳橋
尹兆堅
林卓廷
梁振英UGL事件日本DTZ調查,主稿
配稿之(二) - DTZ 日本客戶 涉多間香港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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