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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所影響的日常 本民前
第五次釋法,表面上影響只為兩名或以上民選議員的資格,但實際上影響的還包括了我們的日常。當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就此事回應時,直言不諱道:「《基本法》在香港是至高無上並凌駕普通法」時,代表了的不是單單一個法律上的問題,而是對整個香港社會制度不斷崩盤的誠實表達。
我們剔除單純政治上的爭辯去仔細想想,基本法至一國兩制影響的,真的單純是議事堂上或政治人物的得失成敗嗎?它還影響了香港人在生活上各種大小事背後運作的每一個機制。舉一個實例以說明:政府外判的屯門污水處理廠非法排污,最後得兩名職員告發得以曝光,環境署才作出跟進,但兩名職員也因此失去工作。
有朋友會即時反駁,這件事跟釋法又有什麼關係可言?關係在於為什麼環境署無法監察,污水處理廠長期非法排污也無法知情?同樣的事情,細則發生於政府外判清潔商給予低於最低工資薪酬,大則近年多隻股票造價停牌;是否單純政府部門的監察不力?非也,非法排污、低於最低工資、股票造價這些事在某些圈子中,早就已經是人所共知,街談巷議之事,但即使知道也相關部門悖「無力執法」。
無力執法的原因正正是長期受北京政權不斷加強干預及掌控之下,香港那種由下而上的監察制度被破壞的影響。
當權者無法接受任何批評及挑戰他的權力,用各種方式去打壓及消滅異見者,用大陸的用語這稱之為「維穩」;而不幸的是,當這種「維穩」去到一個不可理喻,盲目追求當權者們所謂的穩定時,就會產生一群又一群依附寄生於這個稱為維穩系統實為打擊異見系統中特權份子;任何打擊自己貪贓枉法,他們就會扭曲成對「政權」的挑戰。
最初,這種情況只會發生於政權高層,如數碼港事件,貪曾事件,囤地波事件,UGL事件;但當大家看到連廉政公署都被「維穩」時,事實上管理金融股市的証監會、管理發展規劃的城規會以至負責治安的警務署等等部門,看看高層名單,老早已經被「維穩」個上上下下、外外內內;如果你是這些部門的一份子,明知道上司為了「維穩」會擇言而聽,你還有勇氣為了公義冒失去工作之險?
當公共機構如是者,慢慢就會影響到他們所監察的私人機構,如港鐵、機場、九巴不斷鬧出大大小小的貪贓枉法;當然,有人會說這些事件曝光後,都有負上民事或刑事責任,但我們不是追求那種「建築商貪污,大廈倒塌了,死了幾百人,找人來負責」的所謂「打擊貪腐」,而是由根本風氣上防止發生這種貪贓枉法發生的機制。
而是次釋法為的是什麼?就是為了「維穩」,就是把批評者踢出制度,保留一大堆聽教聽話者;這種「穩定」所帶來的惡果,影響深遠至如上述所說香港人的日常所能接觸到的一切事物。現在立會正因如此,對官員及部門多次的特權調查都被一一否決;你會相信稱為建制派的「維穩寄生蟲」會為你批評及挑戰政權嗎?雷曼事件已經是「門前說堅持,門後即乖乖」的最佳例子。
當最上層的監察機制失效時,就像你知道某法庭的法官都是被收買被收編一樣,你或其他人還會去申訴,還會期望最終得到一個公正的結果嗎?這一種效應一層又一層向下擴散,最後香港會變成怎樣的一個社會?我們北望中共治下的地方,不正正是這種民間監察制度崩潰的「最佳實例」?香港要淪為「死了人就找人出來認頭」這個地步?
可能你不喜歡反對派的議員吵吵鬧鬧,但正正因為他們好像捉錯處一樣,金睛火眼看著政府,等著大大小小的問題來批鬥政府、官員、公共部門一翻,所以才可以令得到權力的人不敢作出貪贓枉法之事;這是一個平衡,也是香港得到廉潔最基本的機制,這樣的一種東西,我不應好好守護它,還是任由中共為了它所謂的穩定,把香港真的變成一國一制?
https://www.facebook.com/hkindigenous/photos/a.1549059082014665.1073741827.1546925482228025/1815430692044168/?type=3
我們剔除單純政治上的爭辯去仔細想想,基本法至一國兩制影響的,真的單純是議事堂上或政治人物的得失成敗嗎?它還影響了香港人在生活上各種大小事背後運作的每一個機制。舉一個實例以說明:政府外判的屯門污水處理廠非法排污,最後得兩名職員告發得以曝光,環境署才作出跟進,但兩名職員也因此失去工作。
有朋友會即時反駁,這件事跟釋法又有什麼關係可言?關係在於為什麼環境署無法監察,污水處理廠長期非法排污也無法知情?同樣的事情,細則發生於政府外判清潔商給予低於最低工資薪酬,大則近年多隻股票造價停牌;是否單純政府部門的監察不力?非也,非法排污、低於最低工資、股票造價這些事在某些圈子中,早就已經是人所共知,街談巷議之事,但即使知道也相關部門悖「無力執法」。
無力執法的原因正正是長期受北京政權不斷加強干預及掌控之下,香港那種由下而上的監察制度被破壞的影響。
當權者無法接受任何批評及挑戰他的權力,用各種方式去打壓及消滅異見者,用大陸的用語這稱之為「維穩」;而不幸的是,當這種「維穩」去到一個不可理喻,盲目追求當權者們所謂的穩定時,就會產生一群又一群依附寄生於這個稱為維穩系統實為打擊異見系統中特權份子;任何打擊自己貪贓枉法,他們就會扭曲成對「政權」的挑戰。
最初,這種情況只會發生於政權高層,如數碼港事件,貪曾事件,囤地波事件,UGL事件;但當大家看到連廉政公署都被「維穩」時,事實上管理金融股市的証監會、管理發展規劃的城規會以至負責治安的警務署等等部門,看看高層名單,老早已經被「維穩」個上上下下、外外內內;如果你是這些部門的一份子,明知道上司為了「維穩」會擇言而聽,你還有勇氣為了公義冒失去工作之險?
當公共機構如是者,慢慢就會影響到他們所監察的私人機構,如港鐵、機場、九巴不斷鬧出大大小小的貪贓枉法;當然,有人會說這些事件曝光後,都有負上民事或刑事責任,但我們不是追求那種「建築商貪污,大廈倒塌了,死了幾百人,找人來負責」的所謂「打擊貪腐」,而是由根本風氣上防止發生這種貪贓枉法發生的機制。
而是次釋法為的是什麼?就是為了「維穩」,就是把批評者踢出制度,保留一大堆聽教聽話者;這種「穩定」所帶來的惡果,影響深遠至如上述所說香港人的日常所能接觸到的一切事物。現在立會正因如此,對官員及部門多次的特權調查都被一一否決;你會相信稱為建制派的「維穩寄生蟲」會為你批評及挑戰政權嗎?雷曼事件已經是「門前說堅持,門後即乖乖」的最佳例子。
當最上層的監察機制失效時,就像你知道某法庭的法官都是被收買被收編一樣,你或其他人還會去申訴,還會期望最終得到一個公正的結果嗎?這一種效應一層又一層向下擴散,最後香港會變成怎樣的一個社會?我們北望中共治下的地方,不正正是這種民間監察制度崩潰的「最佳實例」?香港要淪為「死了人就找人出來認頭」這個地步?
可能你不喜歡反對派的議員吵吵鬧鬧,但正正因為他們好像捉錯處一樣,金睛火眼看著政府,等著大大小小的問題來批鬥政府、官員、公共部門一翻,所以才可以令得到權力的人不敢作出貪贓枉法之事;這是一個平衡,也是香港得到廉潔最基本的機制,這樣的一種東西,我不應好好守護它,還是任由中共為了它所謂的穩定,把香港真的變成一國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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