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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爆警察「包庇」朱經緯》前科多籮籮 幫你回帶
http://bit.ly/2gC79DZ2014年11月佔領旺角期間,當時警司朱經緯被傳媒全程紀錄在驅散人群時,用警棍毆打途人,事發至今已超過740日,但律政司仍未決定是否提出刑事檢控。而監警會今日舉行的年度報告記者會,更披露原來警察投訴課多次想幫朱經緯打甩毆打指控。監警會副秘書長梅達明今日透露,被投訴的便裝警員及警司朱經緯,均否認有毆打投訴人,而隸屬警方的投訴警察課,就指查看多條影片後,認為當時情況混亂,群眾又具侵略性,認為兩人有理用武力驅散人群,最初認為兩人的「毆打」指控分類是「無法證實」。

不過,監警會審及多次翻看涉事影片,不認同投訴警察課的調查結果,投訴警察課之後回覆,認為朱經緯的行為不至於構成「毆打」,但監警會並不同意,堅持有關行為屬「毆打」,投訴警察課仍不肯就範,想以證據不足為由,把指控列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最終來來回回,監警會不接受投訴警察課的回覆,維持「毆打」指控為「獲證明屬實」,及促請投訴警察課考慮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投訴警察課其後才回覆監警會同意決定。

然而,最後律政司是否會檢控他,相信仍要再等,但或許有得等好過沒機會等,因為翻查監警會數字,原來涉及警員毆打投訴,很多時都是沒有結果,例如跟佔領有關的警方毆打投訴,八成就屬「無法追查」;再翻查監警會過去五年數字,涉及警方毆打近千七宗投訴,除了朱經緯一案,沒有一單是被證明屬實,上一次證實有警察打人,隨時要數到03/04年。

問題是,專業的香港警察是否真的如此守法?

同樣是2014年11月25日,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在佔旺採訪時,忽然被警方指控襲警,但他其實是被警員毆打,他仍未等到,去年自行向法院申請,私人刑事檢控四個警員;這一單就等到進展,七個打人警察最後被檢控,案件今日終於完成結案陳詞,但要到明年情人節才會有判決;至於這一個案就近期一點,年初二《明報》記者採訪時已經表明身份,但仍被一班警察圍毆長達二十秒鐘,不經不覺事發已經超過三百日,投訴調查仍未見影,更遑論是否會作出檢控。
Good0Bad1
2016/12/07, 10:50:10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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