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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謬誤] 你唔支持政府, 你仲唔係漢奸? 鄭立
元秋: 「講!你支不支持政府?」
志強: 「政府搞到我雞毛鴨血,支持政府?你有沒有病?」
元秋: 「不支持?證據確鑿了!你一定是收了錢反政府!」
志強: 「是嗎?那我一定是收了美國佬錢啦,還受過美國海軍陸戰隊訓練格鬥術呀!」


二分謬誤(False Dichotomy),
就是將本來有多過兩個選擇的事情,
簡化成只有兩個極端的選擇,
然後你只要不同意第一個選擇,
就會歸類你為第二個選擇。
基本理念就是,只要你不同意我,你就是敵人,
用一個比較現代的說,就是歸邊。


這是憤青經常用到的邏輯謬誤,而且是多重的。
例如你不愛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不愛國。
而不考慮你愛的可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的國,
例如中華民國,香港或者臺灣。


如果你愛國,你就要支持政府的一切行為,
否則你就是不愛國,
而也不考慮愛國的人也可以反對政府的行為。
至於你如果不愛國,你就一定是收了美國佬錢,
或者被美國佬洗腦,而不考慮別人不愛你的國,
可以單純是討厭你,而不一定跟美國佬有關。


會犯下二分法謬誤的人,通常本身有強烈的立場,
想要迫你要同意甚至服從他。故此他們給的兩個答案,
通常會是非常極端的,而且這兩個答案中,
會將自己不想要的答案,極端的妖魔化。


例如說中世紀時,
宗教狂信者說「你不信神,你就是受了惡魔誘惑」,
所以你不想跟魔鬼有關就一定要信神,
而且還要是他的神(其他神是惡魔扮的)。
自從西方宗教自由後,大部份宗教人士都不會公開講這種話,
不過還是有些人心裡這樣想。
但是同樣的謬誤可以發生在宗教以外,
從國家到任何東西都可以,
例如說「你不喜歡蘿莉?你一定是喜歡阿婆吧!你一定有J英女皇啦!」


而二分法有一個變種,就是給你兩個選擇,
但兩個選擇都對他有利,只是有利程度不一樣,
例如,「跟我結婚,不然就做我的女朋友。兩個選一個吧!」,可不可以跟他沒有關係?
選項不存在。


二分法與其說是一個邏輯謬誤,
不如說是一種強迫人屈服的說話方式。
https://www.facebook.com/leglory1988/posts/1222488884512035
Good2Bad2
2016/12/06, 2:34:4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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