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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律師:釋法如校長下令 法庭如老師要聽從 官質疑:何以不用釋法作理據?
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及游蕙禎被法庭取消議員資格後,就宣誓的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今日續審,由代表特首、律政司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余若海陳詞時形容釋法如同校長下令,香港法院如老師就要聽從,但法官質疑政府一方在耹訊中不用釋法作理據,余若海回應指,自己受普通法訓練,若是大陸律師就不會有這些問題(詳細耹訊報道見另稿)。

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質疑,既然案例已經說明,釋法效力已經等同香港法例,或終審法院的有約束力判辭,為何各位律師仍在用普通法途徑(梁游一方以不干預原則、政府一方則以憲制責任)去陳詞,令他有點不安(uneasy),而釋法若對法庭有約束力,上訴庭是一定要跟從。

余若海指釋法具約束力,比喻指當校長已下令(the headmaster had spoken),老師(teacher)就要聽從。


上訴法庭法官潘兆初質疑,既然如此,余若海自己為何不以釋法作為己方的理據,尤其他是代表特首的律師。

余若海表示,因為自己始終是受普通法訓練的律師,如果自己是大陸律師在大陸法院打官司,就不會有此問題。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政府律師-釋法如校長下令-法院如老師要聽從-官質疑-何以不用釋法作理據/
Good0Bad5
2016/11/25, 12:54:19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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