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星期五,法官如何判決劉小麗宣誓案呢?有兩種情況:
一、法官依照案例,宣判劉小麗違反宣誓標準,取消劉小麗議員資格,隨後的司法覆核案也跟隨,令十幾個議員喪失資格,大規模補選。
二、法官按照情節輕重,宣判劉小麗再次宣誓有效,並符合宣誓標準,保留議員資格,其餘司法覆核,亦由法官決定有效。有了這個案例,日後議員上任,可以照樣在誓詞前後加上自己喜歡的字句,例[#f01d2b]如「習近平我XXX」、「宇宙大爆炸,共產黨人道毀滅,全部死清光」之類,根據法庭判案,可以安然就任。
[/#f01d2b] 情況擺在眼前,星期五,習近平總書記要留意啊。
https://www.facebook.com/wan.chin.75/posts/1015465267206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