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今朝一起身,睇到明報訪問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https://www.facebook.com/CHANWANHOI/posts/1250732488302216?pnref=story今朝一起身,睇到明報訪問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佢爆料我先知道,原來律政署內一個專門處理有智力精神問題受害者之小組,叫做「易受傷害證人組」VWT,竟然於2010至11年間被無端端強行解散咗! 由當年小組有24人處理相關事務,而家只剩低一個律政署同事檢閱相關事項!落差咁大?!社福界知唔知呢?!社署知唔知呢?!有冇刊憲呢?!政府點解要咁做呢?!有好多謎團!康橋之家院長性侵事件,果一個銀河唯一的同事做過D乜呢?!012016/10/20, 10:52:17 上午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